河南调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郑州为1720元
2017年09月08日 14: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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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郑州9月8日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720元、1570元、142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上调,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其中,郑州市、安阳市等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开封市、淇县等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卫辉市、兰考县等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元。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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