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尚有61问题未完成整治

2017年09月15日 11:3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5日讯 环保部近日发布《关于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在排查的相关11个省(市)126个地级以上城市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共发现490个环境问题。截至2017年8月底,各地已完成清理整治429个,约占问题总数的87.6%。

  其中,浙江省于2016年12月第一个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上海市于2017年7月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四川、湖北四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占比分别达97%、91.3%、90.8%和88.7%;其他5个省(市)任务完成占比为:重庆市84.6%、贵州省84.3%、云南省83.3%、江苏省79.1%、江西省50%。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四川省和重庆市13个尚未启动清理整治的问题,现已全部启动。

  目前,尚未完成清理整治的61个问题,分布在9个省(市)35个地市(州、区)。其中,贵州省13个、四川省11个、江苏省9个、湖南省和湖北省各7个、江西省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3个、安徽省1个。

  下一步,环保部将组织开展部级督查,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对督查发现瞒报清理整治进度、责任落实不到位、清理整治进度滞后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清理整治任务。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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