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于12月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7年11月29日 17:0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甘肃省自2017年12月1日起,按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表示,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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