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

2017年12月27日 10: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昌12月27日讯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意见》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体系,坚持品德在评价中的关键性作用;注重创新能力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突出业绩贡献评价,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横向课题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三唯”模式。对职业道德失范“零容忍”,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对标国家要求,立足江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江西特色的改革创新举措。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四个突出、四个注重”。第一,突出服务发展,注重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立足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简政放权,向地区、行业和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人社部门不再审批资格,改为事后备案管理。细化职称系列专业,在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职称评审专业。畅通离岗创新创业专技人才职称申报机制,加大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倾斜力度,搭建高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打破学历、资历、常规,强化评价激励导向,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突出科学评价,注重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体系,坚持品德在评价中的关键性作用;注重创新能力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突出业绩贡献评价,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横向课题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三唯”模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价、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基层人才定向评价,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三,突出以用为本,注重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实行评聘分开。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督促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在卫生、中小学等系统进行试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医生、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乡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第四,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解决职称评价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机制不完善问题,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制约,畅通非公专技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针对评价标准不够科学问题,对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针对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明确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重点加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监管。针对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建设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打造优质职称服务平台。

  改革涉及江西省265万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改革,江西省职称制度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坚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破除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羁绊,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打破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拓展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空间,让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更有奔头,激发他们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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