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范绍佳13日表示,珠三角PM2.5的污染源较为复杂,PM2.5年均浓度可下降空间相对有限,要完成“国十条”中的强制指标,难度非常大,需要各方面努力才行。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治理“国十条”细则——《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在该计划中,首次列出了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降低的强制指标:到2017年后PM2.5浓度必须下降15%,达到46.75微克/立方米。
范绍佳强调,目前珠三角PM2.5的成分复杂的原因不仅有一次形成的颗粒物,还有很多由气体转化而来二次污染物。
范绍佳解释称,一般来说,产生PM2.5的三个主要来源,包括电厂烟囱等固定污染源排放、机动车尾气以及建筑工地扬尘。从这些污染源中排放出来的固体颗粒物就叫做一次污染物。然而对PM2.5来讲,还有一种所谓的二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就是由于工业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硫酸盐或者硝酸盐等空气里面由于各种条件生成了一种微粒的情况。
范绍佳认为,由于以上复杂性,也对珠三角大力治理增加了难度,加上珠三角地区已经历了长期的空气治理,部分颗粒物污染治理取得很好的效果,后期PM2.5浓度下降幅度有限,因而后期的治理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一同努力。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广东相关环保部门的认可。
广州市环保局透露,广州或许将在下一步进行相关规划的修订,未来会对空气整治进行更多的“手术”。
广东省环保厅则表示,本月底将出台《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初定措施数量为“国十条”的两倍,其中将提出要通过转型升级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推进清洁能源的利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以及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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