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0后"青年啃老不成 抢房本卖房逼老父亲搬家

2013年09月16日 16:06   来源:城市快报   

  “80后”青年李刚(化名)生长在本市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其父曾为某大型国企领导,因李刚是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他宠爱有加。

  10年前,李刚的母亲患绝症去世,已病休多年的父亲花光家中积蓄并借了不少外债,但也没能救回妻子的命。此时在外地读大学的李刚丝毫不肯减少一点花销。为了还债及供儿子读大学,李父接受外地某私企聘请再次打拼,几年后积攒下一笔存款。

  5年前,李刚准备在外地结婚,李父为他拿出20万元首付款买房。两年后,李刚准备回津工作,李父再次出资40万元为他当首付买了第二套房,还花10多万元为他买了辆汽车。随后,李父因身体原因无法再工作,回津与儿子儿媳住在一起。李父本想享受天伦之乐,然而事与愿违。李刚先假借与妻子闹离婚,房、车、存款全被判归女方为由,要求父亲搬出。李父到法院调查,发现根本没这回事,当然坚持不搬。后来李刚居然对父亲动用暴力,甚至用刀威胁,并抢走了房本。

  几个月后,通过“运作”,李刚把房子卖了,老人得知情况十分焦虑。李父找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吴淼律师做了他的代理人。老人觉得自己将要无家可归了,但吴淼律师告诉老人,暂时不要搬出去,“谁也没权力将您强行赶出去,这样可以让买房人给你儿子一些压力,有利于促成调解。”在律师的帮助下,老人拿到了儿子书写的“借据”,表明此前为买房向父亲借过30万元。律师继而帮老人在法院立了案,要讨回这30万元。从立案到开庭前的日子里,老人的情绪很不稳定,经常给律师打电话,律师临时充当起心理医生,对老人进行心理安抚,同时与法院积极沟通,20天后即达成调解:李刚一次性给付父亲15万元,此后每年5万元,李父配合搬出涉诉房。经过几年的斗争,李父也累了,不想再与儿子争执,加上爱子之心,李父同意了调解。

  律师点评

  该案值得反思。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不容易成人,稍有不如意或同父母产生分歧时,就很容易出现上述情况。作为老年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过早地给子女任何承诺,不要过早地将财产交予子女掌握,更不应对子女过分溺爱。老人只有学会了保护自己,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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