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话题引热议 厦门银行尚无“倒按揭”

2013年09月17日 17:16   来源:厦门晚报    林劭彦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引来热议。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我市银行尚未开展此类业务。

  现状

  在厦银行未正式开办

  虽然国务院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但这不是“倒按揭”概念在国内的首次亮相。早在2011年,就有消息称中信银行将在北京、上海试点启动“养老按揭”业务,成为首个“吃螃蟹者”。当时的消息说,如果老人年满55岁,且有多套房屋,就可抵押其中的一套,从银行获得贷款,作为自己的养老金。

  不过,记者昨日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获悉,由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这项业务并未正式开办。记者又与其他银行联系,发现我市其他银行亦未开展此项业务。

  优势

  省去换房麻烦

  虽然“以房养老”试点在即,但根据新浪网上周末的一项调查,在近25000名参与者中,不能接受“以房养老”的占了67%,能接受的仅有27%。“就算要靠房子养老,自己把房子卖了就好,为什么还要送一笔利息给银行?”有不少反对者表达了这样的疑问。

  银行界人士说,同自己卖房相比,倒按揭确实需要多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支付利息费用,不过它也有两方面优点:一是可以保留房子的使用权,免去换房的麻烦和费用;二是可以帮助老人规避房价下跌等风险。

  按照国外的惯例,倒按揭是一种无追索权贷款,即使将来房价下跌、利率上升或者老人的寿命超出预期,使贷款到期时的本息超过房产价值,银行也无权向老人或其继承人追偿。而如果房价上涨,卖房所得在还贷后还有剩余,则仍归老人或其继承人所有。

  障碍

  70年产权和税收

  除了市民的接受度,“以房养老”的推广还有好几道坎。

  业内人士说,第一道坎便是“70年产权”,虽然《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期限届满时可以自动续期,但没有明确续期时是否需要缴费以及如何缴费。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频繁,其存续时间也难以掌控。

  上述问题给开办倒按揭业务的机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控制风险,它们只能附加各种限制条件,这反过来又会影响人们“以房养老”的积极性。

  此外还有税收问题。在国外,人们从倒按揭中获得的收入是免税的,而国内尚无相关立法。加之国内未开征遗产税,如果倒按揭的收入反而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房养老”就显得很不划算。

  延伸阅读

  30万美元的房产申请“倒按揭”

  美70岁老人可月领1036美元

  在美国,“以房养老”业务已有20多年历史。目前市场上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是由联邦住房管理局承保的住房转换抵押贷款(HECM)。

  记者用美国倒按揭贷款人协会(NRMLA)提供的计算工具算了一笔账:目前一位居住在纽约的70岁老人,用价值30万美元的房产申请HECM,每月可获得1036美元的养老金,领取至终身。

  值得注意的是,对“以房养老”存有疑虑,并非“中国特色”。根据央行人士发表在《金融发展评论》上的一篇文章,尽管美国早在1987年即推出倒按揭业务,但美国政府在2007年进行的一项专项调查仍显示,36%的受访者对其看法负面,只有25%表示支持。

  该文引用的另一组数据称,在2011年,美国62岁及以上(美国政府规定申请HECM需年满62岁)且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数量为2500万人左右,其中知道“倒按揭”业务的占70%,但咨询该项业务且表示兴趣的占4%-5%,而最终办理的只占2%-3%(58.2万人)。

  因此该文认为,“养老保障方式的选择应当是多元化、互补性的,并非只有发展‘倒按揭’市场的单一路径,更不能对‘倒按揭’附加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过高期望。”

  (记者 林劭彦)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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