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停止收取个体劳协和私企协会会费

2013年09月29日 14:33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黄春英

  为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体业户负担,以转变作风的实际行动惠及广大市场主体,省工商局研究决定:从10月1日起,全省停止收取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工商机关所属社团组织会费。

  日前省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从10月1日起不准为任何机构、任何部门代收各种费用,不准巧立名目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零收费,并明确各级社团组织对于已经收取和历年结余的会费,要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规范、合理使用。特别要求进一步做好协会服务工作,不能因为停收会费而消弱服务职能和帮扶作用。(张惠萍 记者 黄春英)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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