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吐槽”以房养老:孩子们都等着我的房子

2013年10月11日 17:01   来源:法制晚报    陈斯

  北京市人民政府戴均良副市长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本市近期将出台两个相关文件,从总体上部署养老事业发展。新建社区必须配建如托老所、育托所等养老设施;老社区将通过挖潜、置换、购买等方式,配套新的服务设施;社区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的养老设施要向社区开放。

  为庆祝10月13日我国第一个老年节,“北京首届园博园老年节”今天至10月13日在园博园举行。

  北京将出台贯彻国务院养老意见的办法

  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戴均良副市长表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责任工程,持续加大政府投入,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制度,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

  当前,本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快,到2012年底,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达到262.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例超过了20%。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范了养老服务发展,近期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的精神,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本市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前、总体谋划,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市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任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策扶植、制度规范、资金引导及奖励的手段,在保证基本养老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走产业化、社会化道路,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需求。

  土地出让优惠集中养老设施

  戴均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将出台两个文件。“一个是从总体上部署养老事业发展的文件,将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发布实施;同时,还要出台《关于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面向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等。”

  戴均良介绍,两个文件具体来说,政府方面将加大养老投入的力度,出台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基本保障,“这一点‘人人都享有,人人可期待’”。

  同时,将加大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的建设。“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居家养老基础上需要社区提供帮助。”戴均良介绍,文件计划要求新建社区必须有专门的养老设施,如托老所、育托所等;老的社区通过挖潜、置换、购买等方式,配套新的服务设施;同时,要求在社区的事业单位的养老设施要向社区开放。

  此外,对于希望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例如失独、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将大力发展集中供养的服务设施。为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北京在土地供应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例如采取划拨、协议出让,限价招拍挂等方式;同时减免税收,加大优惠力度;在运行过程中,水、电、暖气等费用按照居民价格执行。

  此外,将改变集中供养的运行模式。“过去公有养老院的运营管理不是很到位,未来将采取公建民办,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使养老机构运营得更好。”

  “这一系列措施,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分部门落实,40多个部门都明确了职责和任务。”

  “吐槽”

  八旬老人:“孩子们都眼巴巴等着我们的房子呢”

  本报讯(记者 王南)今天上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在参加“媒体进社区”养老服务专题大讲堂活动时,双榆树南里二区居民、已经82岁的老人王金玲直接提出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老人说,自己已经80多岁了,去不了太远的地方,就是希望居家养老,但特别希望能够有更多专业人才进入社区提供养老服务。

  老人说,居家养老现在在探索医养结合,自己的社区也有卫生医疗站,有头痛脑热看病很方便,如果能够在社区卫生医疗站看病就能够医保报销,那就更方便了。

  最后,老人现场还“吐槽”了一下“以房养老”。“孩子们都眼巴巴等着我们的房子呢。”老人说,现在的房子,将来肯定是要留给子女的,如何以房养老?老人坦言,从一个老人的角度来看,她觉得“以房养老”在现阶段很难操作。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上午透露, 北京市正在制定有关地方政策,其中包括社区全托型托老所可参照养老机构享受同样优惠政策等内容。

  此外,对有媒体报道北京某社会福利院养老床位要等166年才能订到一事,詹成付表示,社会上养老床位“一床难求”现象原因复杂,不排除炒作之嫌。 (记者 陈斯)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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