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看广告滁州一干部被停职业 内人士称“被骗”不能成为挡责万能理由
被骗不是理由,尤其是在三番两次发生类似情况之后。其实这些骗局并不高明,当地教育部门只需要和播放节目的电视台核实一下,就可戳穿。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有些人都“懒”得去做,可想而知其工作态度的怠慢和不负责任
安徽省滁州市教育局被骗子“忽悠”,动员数万名中小学生集体看推销广告、写观后感一事,近日引起全国广泛关注。10月18日,滁州市通报了该事件初步处理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市教育工委副书记刘芝福予以停职检查,责成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作深刻检查,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出诚恳道歉。
数万中小学生集体看广告
“我们今天所讲的主题是学习考试好帮手。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一共将近200本书,谁也不可能整天背着上学校去。但是这个问题,终于解决了,请看这五张图……”
10月13日上午,滁州市数万名中小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收看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安全教育与素质培养”专题教育片,并要求写观后感。但整个片子播完都没有半点安全教育的内容,有的只是从头到尾的学习资料推销,和屏幕上打出的300元优惠价和购买地址。
“足足看了一小时才明白是卖学习软件的广告,忽悠我们家长就算了,别忽悠孩子啊。”不少家长感到很气愤,于是找学校要说法。但学校表示自己只是按当地教育局要求办事,也被蒙在鼓里。
虽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但这套包括5张彩色宣传纸和4张光碟的学习资料在节目播出后很快脱销。如果“下手”慢了,还要登记预购。
当地教育局发布“致歉书”
事发第二天,滁州市教育局立即在当地论坛发布致歉书并对事件的起因做了说明,称“10月10日,1名自称是滁州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来到我局,希望我局组织观看由滁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审核、播出的‘安全教育与素质培养’专题节目。我局认为这与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要求相契合,故要求各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在家收看,并要求不允许有任何收费行为”。
10月15日,滁州广播电视台广告运营中心也紧跟着对广告播出情况作出说明,称广告中心和广播电视台无任何人员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收看播出事宜,也没有为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此事的人员出具任何证明。
由于节目内容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滁州市教育局表示已经以涉嫌欺诈行为向市公安局报案,致函滁州市电视台,要求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播此类节目,并向工商局举报节目中的广告欺诈行为。
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静洁告诉记者,骗局始作俑者虽为卖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宣传,但并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不构成犯罪,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名直接责任人被停职检查
当地教育局和广播电视台相继作出说明后,仍有不少家长质疑这起骗局到底是如何得逞的。据刘芝福解释,当时听了来者的介绍,觉得是个好事,在没有核实来者身份的情况下,随手在节目单上作出了“请组织中小学生家长收看”的批示,造成了以观看安全教育与素质教育节目之名误导学生和家长收看商业广告的后果。事后,滁州市教育局与滁州电视台联系发现,上门联系的人员并不是电视台工作人员,很可能是产品推销人员,播出的商业广告片没有经过电视台的审核把关。
经调查了解,安徽省教育厅对滁州市教育局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局对相关人员这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滁州市教育局对此次事件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教育厅还将根据滁州市教育局进一步调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年终考评和教育督导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10月18日,滁州市对外通报称,市教育局及相关负责人仅凭一张没有盖章的节目通知单,既没有核实来人身份,也没有审查节目内容,即草率批示并通知各学校组织学生、家长收看节目,是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属典型的“胡作为、乱作为”。滁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1名负有直接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进一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门应减少直接干预
若翻起“旧账”,类似事件多年前就已在安徽上演过好几回。
2010年5月,合肥、芜湖教育部门通知学生在家收看一档“校园安全”节目,结果节目推销的是关于超级记忆的书。2011年9月,宣城市宣州区中小学生接到教育局通知,要求观看当地电视台一个教育节目,结果内容却是在介绍《学习考试秘笈》。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都给出同样的解释:自己被骗了。
“被骗不是理由,尤其是在三番两次发生类似情况之后。”安徽省知名社会学家王开玉说,其实这些骗局并不高明,当地教育部门只需要和播放节目的电视台核实一下,就可戳穿。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有些人都“懒”得去做,可想而知其工作态度的怠慢和不负责任。此外,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也需要注意。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销教辅材料,教育部门应该严把关卡,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不能用任何理由作为不法书商的“帮手”。如果未尽职履行,造成严重后果,应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惩处。至于“喊冤”的学校,也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他人,而应立好保护学生的屏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了让各地汲取教训,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对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等产品的推荐、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坚决杜绝商家在学校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斩断任何利益链。教育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尽可能地减少对中小学日常教学和管理的直接干预,决不允许教育行政部门“胡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本报记者李光明 制图/高岳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