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办公用房改革搁浅 官方表示执行有难度(图)

2013年10月28日 07:58   来源:中国广播网    马文佳 刘飞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全面叫停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上个月底,也就是9月30号之前,各地需要上报办公用房的腾退清理情况。

  在继推出公车、公务接待、公费出国“三公”改革后,今年4月浙江温州筹划推出以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第四公”改革,试行“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控制标准和超控制标准有偿使用制度”。而根据记者调查,半年过去,“率全国之先”的温州办公用房改革并没有按照预期构想进行。其中原因是什么?而中央要求的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温州有些踯躅不前,他们在犹豫什么?

  在今年年初,浙江温州率先提出了“实行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并按市场方式建立收费关系,进行商品化供应,由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用”的办公用房改革方案。时隔半年,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波表示:这个构想已经搁浅。

  陈波:“原来当时的打算是想办法制定一个标准,能够搞些有偿使用,现在看起来这个还是有点问题。目前按照中央这个规定下去,不允许超面积。现在碰到一个99年的标准过来以后,会涉及到可能都去拿钱或者大部分去拿钱,这就从某种角度上就执行起来比较难。”

  这个曾一度备受全国关注的温州“第四公”改革,核心的构想之一就是“超标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而在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强调,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也就是说,温州的“第四公”改革构想已经与中央规定相冲突。虽然温州办公用房的改革搁浅,但根据中央要求相关清理腾退工作还要继续进行。陈波表示,目前主要完成的工作,是对办公用房进行摸底和统一产权登记。

  陈波:“资产的统一管理,第一批已经上报市政府,跟财政部门对接了。现在资产摸底摸清楚了,到底有几栋房子。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些资产最后全部登在我们这个局里的名下。”

  在媒体对各地豪华政府大楼盘点的相关报道中,这座2005年开始启用的“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多次榜上有名。而当记者问及关于温州市政府大楼的超标及清理腾退情况时,陈波的回答却很模糊,只说办公室实测面积大概人均10平方米:“测算了以后,大体上人均在10个左右。按99年标准来看,应该存在超的现象。但是一点可以肯定,它不可能没有(审)批,它肯定批过的。”

  根据1999年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使用面积为12—15㎡。市级及直属机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在陈波看来,1999年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说算不上是“与时俱进”,从而在地方的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地”。

  陈波:“对于这标准问题,我们也在跟国管局在说。99年拿过来,可能在底下就操作层面讲,难度会增大。99年的标准,某种角度讲它原来有些新名词都没有的。99年有没有计算机用房啊?没有。弱电、交控室这些之前的话,我估计没有现在要求高吧。”

  今年7月中旬,有媒体对中央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进行了万人民调,有93%的受访者表示明确力挺。7月底《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表示,“实际上,党政机关建楼堂馆所,从立项、审批、建设到运营管理,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这次的“两办”通知,更加清晰地划出了一条红线。如果还有顶风越界的,就要“一刀切”加大问责,决无情面可讲”。

  根据媒体报道:广东省要求9月25号之前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山西省本月已经清理出超标准办公用房面积64.79万平方米;河南省洛阳市要求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须在本月7号前全部调整到位。那么在温州,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的具体工作又是如何进行的呢?

  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是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这个被当地百姓称为“政府大楼”的建筑群,由主楼和东西楼以及东西辅楼组成。南接8万平方米的绣山公园,北面与40万平方米的世纪广场隔河相望。记者在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内走访发现,21层的主楼门厅挑空三层,中厅挑空则有8层楼高。因为各层的走廊和公共区域普遍较宽,所以有不少部门在走廊放置了健身设备。对于行政管理中心的设计布局,温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波表示:大楼“得房率”的确较低,也曾考虑过更改室内结构。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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