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研究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引起各方强烈反响。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意味着创业“门槛”的降低,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对此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宽进”和“严管”相辅相成。如果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不上,“宽进”就有可能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
刘玉亭表示,此次改革是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自身的作用,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加大对信用监管的力度来进行“严管”。
他进一步指出,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各个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由大家共同约束它。二是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要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这次国务院布置改革工作中,有一个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是在试点地区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黑名单”不仅是工商部门,现在有些部门也实行了这个制度。这都是对企业进行“严管”的措施,大家都来关注企业的主体信息和它的信用信息。在国务院常会会议工作部署里面,还强化了行业自律和企业的自我管理。比如,要积极引导企业根据制度的变化健全自我管理办法和机制,强化企业和股东自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自律和企业管理这方面工作的管理和支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天涛认为,五大改革措施里面有三项是“宽进”,一是取消最低资本门槛;二是改实缴制为认缴制;三是股东或发起人首期缴纳和最后缴纳不受管制。“严管”方面,一是改年检制度为报告制度;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其中很大的一个任务就是建立公示信息系统,包涵企业有关经营方面的信息、活动等。实际上这个信息系统是一个依靠信息公开的方式,对企业、对市场实施的一种监管措施。这对各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言都是比较艰巨的任务,但也是大势所趋。
针对有人担心,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恶意行为工商部门如何防范的问题,刘玉亭认为,企业的行为会受到来自更多方面的监督,会有更多的社会成员、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与他打交道的企业和社会公众会对公司的行为给予更多关注。因此公司的非法行为会大大减少。
刘玉亭同时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要求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工商部门有权力、有责任对企业披露的信息进行抽查。这个制度就是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设计出来形成的一套制度,目的就是要达到对企业的威慑力,同时也对工商行政人员形成约束,并不是想查谁就查谁。(据新华网网络访谈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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