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进出口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2013年11月04日 09:53   来源:青海新闻网   

  记者从西宁海关了解到,11月1日起,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将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

  据悉,生产经营的单位分为AA类、A类、B类、C类、D类,此次“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是对经营单位为A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以下简称AA类企业)的进出口货物,除布控查验货物外,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改革后AA类企业的货物通关将从现有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拓展到“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企业可自主选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所在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直接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极大地节省时间及运输成本。

  此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今年11月起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进口通关将适用该模式;明年3月1日起,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也将适用这一通关模式。 (青海法制报 作者:郭佳 魏晓君)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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