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围试点有望在立法前进行 初期税率低

2013年11月20日 20:49   来源:新华日报    

  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10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有65个,同比上涨城市则多达69个。这其中,南京房价已连续16个月上涨,今年以来累计涨幅高达14.12%。尽管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新近纷纷出台二套房首付上调至七成等“升级版”新政,但依然被业内视为“隔靴搔痒”,无法解决根本难题。

  “过去十年,房地产市场在‘一时收一时放’的调控之下经历了几次‘过山车’,房价上涨之势却没有得到改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告诉记者,2003-2012年全国住宅均价整体涨幅为145%,针对房地产的五大税收也大涨1022%,房地产依旧“疯狂”,亟待出台长效机制引导市场预期。

  未来十年,我国城镇化将探索新型发展道路,年均1700万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收入倍增计划、日趋老龄化的人口结构,在进一步提供发展空间、促进需求更加多元化的同时,也向政府及市场提出严峻挑战。在住房需求依然庞大但经济转型日益迫切的大背景下,需要针对人口、土地、金融、税收等关键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一步深化改革。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此,省住建厅房改办主任李强说,“决定性作用”替代过去“基础性作用”的提法,对“市场”作出了全新角色定位,意味着市场化已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心。中国指数研究院南京分院总经理曹旭东也表示,《决定》中一系列论述更加强调市场作为资源主要分配者的地位。

  近日国土部在学习三中全会精神时提出,要坚持资源要素的市场配置,坚定“大市场”“小政府”。曹旭东认为,对房地产而言,就是要由市场来满足居民日趋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并优化商业、产业、养老、文化等其它结构地产的资源配置;政府则主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解决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担当主要供应者,以科学调控为民生托底,将更多精力用于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问题。

  房地产业将迎来市场化、科学化调控。在胡志刚看来,这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调控不再是人为打压,而是以市场为主导;二是由于区域市场的差异性,今后的宏观调控将呈现多层次,不搞“一刀切”,各地实行差别化的税收、金融、法律等手段。

  据透露,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正在加紧完善之中。近期参与全国政协房地产长效机制调研的胡志刚预测,行政调控与市场调控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当财税、金融、土地政策等调控机制露出端倪,限购、限价等行政手段将随之逐步退出。“现行的限制性措施,短期内在一线城市会继续执行。从长远来看,以市场为主导的房地产行业将获得常态化发展空间和稳定的外部环境,以及以法律法规为依托的制度性保障。”

  预计今年四季度,房产税试点范围、土地改革、新型城镇化等涉及市场长效机制的系列措施将逐渐明晰,其中房产税备受关注。“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但立法需要一个较长过程,并不排除先加快试点、立法后再全面铺开。”李强说,从今年4月起就有消息称,南京将试点征收房产税,但因种种原因一再推迟。

  热点城市房价不断上涨,房产税试点扩容的呼声日益高涨。曹旭东说,《决定》提出优化财税结构,对房地产行业而言,主旨就在于“重保有、轻流转”,“地方政府通过开征房产税,或降低或归并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比如降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的税率,或者将存在重复征收问题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等税种进行归并整合,使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确保税源稳定可靠。”同时,将构建合理的房价形成机制,促进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维护社会稳定。“由于试点初期税率较低、征税范围小,短期内影响不大,但从中长期来看,房产税向存量房扩展并适当提高税率是大方向,这将逐步改变房地产业的大环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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