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可以进行抵押融资。
专家建议,应结合河南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台改革方案,先行先试
继30多年前安徽小岗村的土地改革后,中国又一次来到了土地改革的路口。现实中,农民掌握着大量土地资源,比如宅基地、责任田等,却无法变现;土地被征用却无法得到与城市土地相同的补偿……未来,这些都有望改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农村集体用地与国有土地将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决定摘要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期待
农房、农地未来能抵押贷款
居住在农村,贷个款真是难啊!在往银行跑了不知多少趟之后,昨日,家住周口鹿邑唐集乡的刘保林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刘保林与同乡人合伙干建筑,需要20万元左右的启动资金,但通过个人名义担保,他只凑了6万元,还差得多。“手中掌握大量的土地资源,却只能产出很小的效益,甚至有时还倒贴钱。”走南闯北的刘保林觉得,这实在无法理解。
目前,他的家庭经营性收入近九成来源是打工获得,种地收益少得可怜。每亩地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夏秋两季最多也就收入六七百元,家里总共四亩地,加起来也就是3000元左右。然而,他打工一年至少能挣三四万元,与种地收入相差10倍。
这两年由于城市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市居民开始享受较多的财产性收入,而对于刘保林,家庭财产性收入几乎为零。
如何让土地里刨食的农民,能凭借土地获得较多的收益?刘保林们的这种困惑何时解决?决定指明了方向,给出了答案。
决定指出,未来,将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简单地理解,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将可以进行抵押融资。对于农民来说,“三权”是为数不多能够抵押的资产。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