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获悉,明年1月1日起,合肥廉租房保障“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同时还将实行分档补贴:保障范围内,收入越低的将拿越多补贴。合肥市推行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肥西县308户保障房居民将首尝“螃蟹”。
廉租房保障“门槛”降低
合肥市廉租房保障条件中,除规定申请家庭成员须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外,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住房面积是两大“硬指标”。最初,合肥市能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为“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经过几次调整后,目前这两个“硬指标”已放宽至“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此次,合肥市作出决定,将进一步降低保障“门槛”:从2014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中的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线,调整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每月为1272元,其他准入条件维持不变。
廉租房家庭将分档拿补贴
合肥市还将同时对廉租房补贴发放形式进行改革,将采取分类保障的方法,将保障对象按收入标准分为三类:最低生活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920元,每月为41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856元,每月为738元;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每月不高于1272元。
三档保障家庭拿到的补贴将不再一样。家庭收入越低,补贴越多。具体租金和补贴标准目前房产、物价等部门正在调研,最后将向社会发布。目前,合肥市对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取全市统一的租金,对特困残疾人群适当减免,未来实行分档补贴将更体现公平性。
“两房并轨”将首次配租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是保障房体系中的三大元素,而未来将公租房和廉租房“两房并轨”或将成为合肥市政府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主要方式。所谓“两房并轨”,是指不再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在建设、配租等方面分轨运行,而是统一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形式,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等级的保障。并轨后,公租房、廉租房都在一个保障房小区中,廉租房租户生活条件变好后,就可以转为公租房租户,不用搬家,只是租金多缴一点。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渐成趋势,肥西县的保障房居民会最先“吃螃蟹”。记者昨天从肥西县了解到,明天起至24日,合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首次配租将在肥西县举行,首批共涉及保障家庭308户,包括廉租房40户、公租房268户。其中,公租房是合肥市暨肥西县保障房并轨管理以来首次面向社会配租,申请人涵盖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城镇中低收入“夹心层”人群。
2015年,合肥市首个市本级公租房将交付使用并分配,届时系列管理办法将出台。(苏章飞、李家能、张妍、胡霞利、陈丽卿)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