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场核查企业数据。
北京环境交易所近来门庭若市,很多北京企业来这儿开立碳排放交易账户。作为治理大气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北京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蓄势待发。11月28日,北京碳交易市场将在北京环交所正式开市。个人投资者作为自然人,目前不能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今后能否参与,目前还在探讨之中。
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即把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简单地说,就是多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从少排放的企业那里购买配额。
对于咱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来说,这样的交易具有积极作用。PM2.5等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均主要来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烧,两者同根同源,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可相应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大气污染物。这就是说,建设碳交易市场可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作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全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北京碳交易市场的一举一动,都是关注的焦点。北京的碳交易市场将如何运作?这一市场的正式启动,对于北京的环境、企业和百姓生活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北京市发改委资环处(气候处)相关负责人和业内专家,进行权威解读。
配额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本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只针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主要交易标的为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北京市发改委资环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期间,本市实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这意味着,企业之间进行的“碳排放权”交易,是在总量控制前提下的交易。
这些“配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每家企业能够有多少配额?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辖区内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用能单位,应当于每年4月1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上年度碳排放年度报告。这份报告中,应当包含上年度碳排放及能源消费情况、监测措施、控制碳排放的具体措施。
除此以外,重点排放单位还应委托市发改委核查机构目录库中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碳排放年度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核查后的上年度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
在获取了这些数据之后,市发改委将根据《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核定重点排放单位的年度排放配额,并于当年6月30日前通过“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以电子凭证的形式发放。
“至此,企业就获得了年度排放配额,可以在环交所进行交易。”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试点期的排放配额在2016年6月30日前有效。2016年(含)后的排放配额的有效期将另行规定。
企业骗取排放配额将被收回
哪些企业可以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本市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行政区域内源于固定设施的排放。其中,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与间接排放量之和大于1万吨(含)的单位为重点排放单位,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主体,须履行年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责任;而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其它单位可自愿参加,参照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单位)也可参与交易。
“如果重点排放单位由于改制、改组、兼并和分立、新建、改扩建等原因,导致本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上年度变动达到5000吨或20%以上的情况,应当在一周内向市发改委书面申请配额变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有必要的将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对配额进行调整。
但如果重点排放单位被依法责令关闭或取缔,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排放配额,市发改委将收回其排放配额。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可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排放量,1吨核证自愿减排量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什么是“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发改委资环处相关负责人举了个例子:“比如一家企业开发了风力发电项目,减少了1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提起申请,通过审核并完成备案后可获得‘核证自愿减排量’。”
作为配额交易的补充,“核证自愿减排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当年排放配额数量的5%。其中,本市辖区内项目获得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必须达到50%以上。来源于本市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和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非重点排放单位的固定设施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制造业协同废弃物处理以及电力消耗所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用于抵消。
交易企业将获财政支持
“本市将集成利用国家和本市各项节能减排扶持政策,对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并按时履约的排放单位,在安排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财政性专项资金时将给予优先支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市还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节能收益权质押、能效融资、节能贷等新型金融产品,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参与者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面向资本市场,组织开展碳交易项目推介。支持中介咨询机构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评估服务。
此外,本市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参与试点企业(单位)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提供节能减碳技术供需对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统计局于每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市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履约情况。
名词解释
碳排放
碳排放是指在人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并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的统称,其数量一般均换算为吨二氧化碳当量计算。由于这些气体会像温室一样导致地球表面变暖,通常称为“温室气体”。
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中直接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由于电力等二次能源消耗所隐含的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排放。
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是根据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达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或相关法律要求,一个国家、地区或单位在限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一定额度的温室气体权利,通常称为“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个特定管辖区域内,允许获得碳排放配额的排放主体将其剩余的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使得碳排放权像普通商品一样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确保区域实际排放量不超过限定排放总量的一种减排措施。
专家访谈
超额排放企业须购买碳排放权
苏明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员)
问:北京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意义何在?
答:碳排放权交易是用市场手段,降低企业的综合节能减排成本。举个例子说,原来节能减排是政府给企业下指标,有的企业很轻松就完成了,配额还有富余。有的企业费了很大力气还是完不成指标,怎么办?在碳排放权交易中,就可以让这部分富余的配额流动起来。
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碳排放权交易还可相应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等大气污染物,从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此外,这一交易还可完善要素市场,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问:为什么说碳交易市场还是一种金融手段,是一种融资工具、融资平台?它对于企业而言,除了节能减排之外,有什么金融意义?
答:碳排放权的金融作用主要体现在配额的价格是市场化的。将来,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要受到控制,超额排放企业须在环交所购买碳排放权。同时排放企业也可通过技术创新,通过商业模式创新,通过管理创新,通过各种手段把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到环交所卖出富余的碳排放权配额。
从某种意义上说,碳交易是一种金融手段,也是一种金融工具,它能够为企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手段。有了碳市场之后,可以把富余的碳排放权在交易所转让从而获得新的融资来源。碳市场还可以激励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问:在碳交易市场开启后,北京如何避免交易价格大起大落?
答:市场价格的波动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当然,价格如果出现异常波动,对节能减排工作确实会产生影响。北京为了避免碳交易价格的大起大落,设计了几个办法。
首先,交易双方通过设在北京环交所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交易。但是,如果交易双方是具有关联关系的或是大宗交易,须选择场外协商方式进行交易,并经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割。这样做,就可以使得大宗交易的价格在交易系统的报价中不体现,从而规避竞价参与者的“跟风”导致价格剧烈波动。
此外,北京还将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当排放配额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政府将通过拍卖或回购配额等方式,稳定碳排放交易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问:与其他已经开始碳交易的城市相比,北京碳交易市场有何特点?
答:首先是市场交易制度的设计比较系统、规范、周密,配额的分配、交易、监管都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机制和政策措施。此外,市场要有效运作,排放数据质量要好,北京通过建立比较科学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高效的碳排放电子报告系统、规范的第三方核查办法及指南等,来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作为首都和首批试点城市,本市组织实施好碳交易试点,不仅对于协同防治大气污染,完善要素市场,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将为建设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探索经验,更是以实际行动向世界表明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决心。
新闻延伸
全国统一碳排放权市场“十三五”建成
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
一是逐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十二五”期间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个省市先行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建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
二是由国家统一建立自愿减排的项目交易机制,并于2012年6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立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规定了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的项目减排量(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可进行交易、抵消配额。
新闻背景
国际碳交易市场
上世纪末兴起
1997年,《京都议定书》签订后,国际碳交易市场开始发展,承诺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国家将其配额分配给国内不同企业,同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机制(JI)和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等三种减排机制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其中,国际排放贸易机制(ET)主要是各国或排放主体之间通过配额交易履行减排责任;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约机制(JI)则允许各国或排放主体通过项目交易,获得核证减排量(CER)抵消配额,完成减排目标。
目前,全球已建成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日本东京都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TMG)等多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其中,欧盟碳交易市场建设最为成功,它不仅推动了欧盟内各国企业之间通过交易欧盟统一发放的碳排放配额实现减排目标,同时也鼓励各国通过购买项目核证减排量(CER)抵消配额。
国外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先行实践表明,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有效手段之一,不仅推动了企业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客观上也促进了金融产品创新,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记者 杨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