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浙江省今年法律援助类案件将超过70000件,按照现行平均补贴数计算,案件补贴费用将达到6300万元,与实际拨款的3493.21万元相比,缺口达到2806.79万元。不过,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介绍,财政方面近期刚刚同意填上缺口部分,并已制定提高援助补贴标准的方案,近期有望出台。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援助内容包括刑事、民事等多方面。
不过,法律援助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遇到了现实困难。浙江省司法厅在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称,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跟不上案件增长的需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缺口较大,补贴过低。
据初步测算,2013年浙江全省各类法援案将超过70000件,按照每件900元的平均补贴数计算,案件补贴金额将达6300万元,而2013年浙江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拨款仅为3493.21万元,经费缺口将达2806.79万元。
浙江省高院也认为,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原来重点扩大的指定辩护,如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或者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等情形,不再提供法律援助。而在2011年浙江发布《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上述情形应做指定辩护。
对此,陈伟强表示,新《刑事诉讼法》中将指定辩护的主体和时间都做了改变,但没有明确规定三年以上等情形要做指定辩护,“在经费实在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是按照先履行《刑诉法》要求的情形来做指定辩护。”
据了解,《刑事诉讼法》将旧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人”,通知法律援助的主体由法院一家扩大到公检法三家,同时将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时间前延至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后。
陈伟强介绍,从今年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情况来看,法院提出了6000多件,公安提出了3000多件,检察院提出了2000多件。“上半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达到110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9.8%。”
数据显示,1至9月,浙江省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那件20541件,同比增长43.8%。但现在浙江有20%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办案律师短缺问题。
浙江省司法厅方面表示,现行的法律援助经费补贴标准制定于2003年,由于案件办理成本日益提高,不能有效调动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和提高办案质量。
“十年前的物价、消费指数跟现在已经无法比了,补贴确实需要提高。目前,相关提高法律援助补贴的方案已基本制定了,近期可能会出台。”陈伟强表示。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