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版旅游合同启用文明旅游首次纳入条款

2013年11月27日 09:57   来源:东方网   吴华

  据《i时代报》报道,以后出去旅游,要和旅行社签新版的旅游合同啦。记者昨天从市旅游局获悉,以10月份开始实施的《旅游法》为依据的上海新版旅游合同正式公布。

  据介绍,新版合同最大的特点是条款增加了,“变厚了”,从原来3页变成了7页。和旧版合同相比,“领队导游服务费”在新版合同中被单独列出,作为整体团费的一部分一并支付。此外,“文明旅游”、“旅游行程单”和“不可抗力双方共同担责”等内容也首次纳入合同。

  新版合同删除了原合同中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另行付费的自选项目等相关条款。有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在旧版旅游合同中,行程单中会将每一日的进店购物数量、名称进行标注,新版旅游合同则完全取消了进店购物项目,行程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景点、交通、住宿,且必须严格按此执行,旅行社不得随意改变行程。此外,旧版旅游合同中会单独列出的自费项目及时间,在新版旅游合同中也消失了。

  新版合同另一个变化是,首次明文要求游客“文明旅游”。旧版合同缺乏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相关约定,只提到由带团的导游负责宣传,实际上收效甚微。依照新版合同,旅游者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大变化是,对于旅游者解除合同承担的必要费用,以及旅行社未按法定期限提出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标准,新版合同都设立了两个选项。除了原来的按照合同既定标准操作之外,还增加了一个选项:双方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并从其约定。业内人士表示,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违约金,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合同法基本原则,也是《旅游合同》的首次实践与创新。

  此外,《旅游合同》使用说明还规定:“旅行社制定补充条款对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的,补充条款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从而杜绝旅行社自定霸王条款的可能,这也成为新版合同一大亮点。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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