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交通效能该如何提升

2013年12月03日 09:12   来源:深圳商报   胡蓉

  昨天是我国第二个交通安全日。今年安全日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公安部交管局对当前常见的交通陋习进行了盘点:随意变道、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昨天还有这样一条新闻:深圳很快要施行拉链式通行了。把两条消息放在一块儿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摒弃交通陋习,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应该成为深圳提升交通效能的重要途径。

  交通陋习不仅是事故发生的隐患,也是拖累通行效率的导火索。就拿随意变道来说,车主的临时起意,必定影响相关车道的正常秩序,行车速度会相应降低,如果不幸酿成事故,更可能造成交通拥堵。对于4车道来说,哪怕堵了1条道,通行效率立刻折损25%。而车道减少将打乱车流,重新排队也会造成效率流失。而良好的驾驶习惯则能提高通行效率。实践表明,在一些多车道变为少车道的路段,拉链式通行能把通行率提高10%至20%以上。

  两相比较,可见驾驶习惯的好坏对通行效率的影响之大。众所周知,目前深圳的车辆保有量已超过250万辆,交通压力非常之大,部分路段相当拥堵。眼下城市格局已基本成形,土地资源也更加紧缺,靠增加道路资源来提高交通效率的传统方式已几近走到尽头。因此,改善交通拥堵的当务之急,应该学会向良好的交通习惯要效率。

  要让车主形成良好的行车习惯,除了靠自律,更靠管理部门创造条件。交替通行的拉链式通行方法,既实现了通行的公平,又保证了交通的通畅,实为共赢之策。办法虽然管用,但实施起来并非能一蹴而就,因为它对车主间的共识与默契有很高要求。假如一方的礼让得不到对等的回报,大家就依然会你争我抢。深圳成功地以罚款治住了“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陋习,当然也可以用法治来强推拉链式通行。但事后惩处毕竟不如人们自觉自愿有效,也容易引起“以罚代管”的质疑。

  因此,创造条件来催生良好的习惯产生应是首选之策。首先是要多尽告知义务。在信息时代,把消息送达并不难,如何创新宣传方式让别人能看懂、会操作才是关键,要把各种情况都传达到,不仅让大家知道两条道如何会车,还知道多车道变一车道时该怎么办。其次,是基础设施的配合,除了标志的醒目易懂,还要加强可操作性。比如,不少公交站点都靠近路口,怎么解决公交车靠站出站带来的干扰,占用公交区会不会受到违章处罚,都该有明确说法,才能增强车主合作的意愿。

  其实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在路上乱停乱逛,很多时候是迫不得已。比如交通标识不清晰,让车主分了神,车速也就慢了,这同样影响资源发挥效率;错过一个路口,便需要绕行很长距离,司机付出了高昂的“纠错成本”,也额外增加了道路的负荷。这些细处的耗散看似微小,加起来也是惊人的。只要管理精细一点,是可以避免的。

  大家都不希望深圳的交通走到限行和限牌的地步,远离这样的日子也靠我们的自救。日拱一卒,不期速进。假如每次都能认真地改掉一个交通陋习、解决一个拥堵问题,这一天就能晚一点到来。未来掌握在每位车主的手中,但愿每个人都能珍惜!(评论员 胡蓉)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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