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旧电梯改造要建立长效机制

2013年12月05日 09:13   来源:重庆日报   

  12月4日,第九期“办好民生实事”访谈在新华网举行。市质监局副局长陈健与网友交流时表示,“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的核心在于建立长效机制。

  据统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使用10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共计5796台,主要分布在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等主城区域。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8月23日发出的《关于办好一批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三无”老旧住宅电梯改造更新被列为22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计划,两年内,全市将完成897台老旧电梯的改造更新工作。截至2013年11月29日,全市已完成改造更新333台,正在改造更新的有163台。

  在陈健看来,从长远看,核心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延长其使用寿命。

  如何建立这一机制?

  市质监局要做的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及电梯管理团队落实维保责任,并对其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协调国土房管部门,指导、帮助业主建立房屋大修基金,并开通使用基金的“绿色通道”;三是协调街道、社区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物业管理;四是运用现代科研技术对电梯进行实时监控;五是强化市质监局电梯检验机构的验证检验、安全评估等能力。

  同时,他谈到,我市已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编制了地方标准——《曳引式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导则》,目前已报国家标准委审批,如能获批,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和更新工作就会更加科学、规范。

  此外,我市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现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主体责任的明确和落实、新建住宅电梯选型和配置标准、电梯维修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突出问题,使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保证全市各类电梯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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