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类型的相对一致性,以土地整治类型和土地整治潜力为主要依据,我区将分区实施土地整治政策:藏中土地综合整治区、藏东土地整理复垦区、藏南土地整理开发区和藏北牧草地整治区。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我区土地整治工作,预期2011~2020年全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力争达到40000公顷(60万亩),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8700公顷(28万亩),建设形成体系较完备的土地整治保障体系。
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农牧民脱贫致富。规划期内,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7000公顷(26万亩);经整治的耕地自然等别平均提高0-1等,利用等别平均提高0-1等,耕地粮食单产平均提高50-100公斤/亩。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9333公顷,其中农用地整治补充耕地754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430公顷,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8149公顷。确保到2015年耕地总量保持在354500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03600公顷。 鼓励并有重点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整治,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城镇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街区。
藏中土地综合整治区位于雅鲁藏布江中游、拉萨河、年楚河下游,涉及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和山南地区的21个县(区),土地面积766.13万公顷,农牧业以种植业为主、牧业为辅,是西藏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区内耕地面积大,分布相对集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大。同时本区为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成矿区,有较多的矿区废弃土地需要复垦,且有一定的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本区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农牧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矿区废弃地复垦。开展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流域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防治,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藏东土地整理复垦区涉及昌都地区、林芝地区的所有县,山南地区、那曲地区的部分县,共计21个县,土地面积2459.62万公顷。本区以农用地整治和土地复垦为主。重点推进“三江”流域和尼洋河中下游农用地整治,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开展以水利为中心的基本农田建设,实施坡改梯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开展“三江”流域泥石流、水土流失损毁土地复垦,实施矿山环境整治、砂石坑等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严格限制未利用地开发。引导农牧民生态搬迁。农区和农牧交错区逐步增加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的面积,已经沙化、石砾化的牧草地实施禁牧。
藏南土地整理开发区包括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的13个县,土地面积1257.51万公顷,农业发展方向为“农牧结合,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特优农产品,稳步发展畜牧业”。本区以农用地整治及未利用地开发为主。以改造低产田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对宜农荒草地和其他宜农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以草定畜,合理利用和保护现有天然草场,实行分季轮放,发展人工草地。开展水土流失和沙化土地的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藏北牧草地整治区包括阿里地区全区,那曲地区除比如县和索县外的其他县,日喀则地区的仲巴县、昂仁县,以及拉萨市的当雄县,总共18个县,土地面积7538.63万公顷。该区以牧草地整治为主。立足于本区现有天然草地的保护性利用,实行计划放牧和草地改良,提高草地生产力,保障天然草地永续利用。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创建较稳定可靠的种植业基地。在水热条件适宜地区,合理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培肥改土。积极复垦工矿废弃地,增加农用地特别是牧草地面积。开展沙化、盐碱化等退化土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