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争建自贸区 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多有不同

2014年01月02日 17:24   来源:国际商报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余热全面扩散的背景下,不少沿边省份提出了建立边境自贸区的新口号。近日,新疆、广西、内蒙古等多地都表现出申请边境自贸区的意向。无一例外的是,这些沿边省份都将推动与邻近国家或地区的经贸合作作为设立自贸区的重点,这种建立针对性自贸区的开放模式也受到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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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边省份扩大开放 

  广西面向越南,新疆面向中亚,内蒙古、黑龙江面向俄罗斯,近日关于沿边省份提出建立边境自贸区的传闻不断。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关于此话题的讨论也非常热烈。

  在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的报告中,多次提到了“自贸区”一词,其中与上述省份相关的有如下几处:将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在谈到丝绸之路经济带时,提出与更多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探讨”建设自贸区,促进经贸畅通;在谈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时,提出“加快”沿线地区自贸区建设。

  针对广西自贸区建设的提法是“升级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王乃学表示:“将推动敏感和特定商品减免关税,加快降税进程,推动互联互通建设,与越南探索在北部湾湾口区域建设北部湾海洋合作实验区,以跨境合作区为龙头提升沿边开放水平。”

  临近的沿边省份云南则希望扩大与老挝的合作。云南省商务厅厅长熊清华说:“我们正在探索中老跨境区建设,将它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载体,从而打通中缅印方向的通路。”

  比较明确提出新建自贸区概念的是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和宜明建议,赋予新疆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政策,使其真正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领头雁。“可考虑在新疆设立‘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综合配套创新试验区’和‘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园区’。”他说。

  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多有不同 

  上海自贸试验区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其在对外资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的尝试,而多数边境自贸区概念是建立在推动双多边贸易基础上的。

  自由贸易区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指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区域。

  建立自由贸易区一般来说,需要经过若干阶段,首先实现商品和资金的自由流动;其次消除彼此的障碍,创造环境,落实一些项目,推进贸易便利化;再次是多边贸易合作;最后才是建立自由贸易区。

  而以目前沿边省份的意愿和现状来看,其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与上海仍有较大差距,互联互通的基础工作有待巩固。在金融领域,上述省份只有新疆明确提出了“将新疆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的要求。

  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番沿边省份的开放诉求高潮是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加快推进自贸区谈判,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加强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建设,促进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等要求紧密相关的,正在讨论的《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2013-2020》也将进一步加快沿边地区的开放创新。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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