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借国企改制贪挪亿元 员工多年上访揪出蛀虫

2014年01月04日 16:50   来源:羊城晚报   董柳

  记者3日获悉,广州市(国营)九佛电器厂原厂长钟学周,趁企业改制之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犯贪污、行贿、职务侵占等五罪,被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死缓判决。法院认定钟学周贪污7000多万元、职务侵占800多万元、挪用资金7000多万元、行贿219万元,同时还犯有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该厂员工连续多年上访,最终揪出“蛀虫”。

  五宗罪涉案金额过亿元

  广州市九佛电器厂成立于1981年,是一家主要生产灯具的大型国有公司,1998年7月,时年45岁的钟学周被任命为该厂法定代表人、厂长。2002年初,该厂准备企业改制。

  原审珠海市中院认定,钟学周作为国有企业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2100万余元为自己购买改制企业股份,并通过隐瞒银行账户资金、债权、房产等方式隐匿国有企业的财产,转为其本人持有股份的改制后公司所有,隐匿国有资产人民币4885万余元和港币160万元,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钟学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219万余元,构成行贿罪,且均属情节特别严重。在担任九佛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人民币250万元、566万余元和港币37.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在担任九佛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7207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此外,钟学周指使他人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改制引发员工连续上访

  就改制中出现的问题,九佛电器厂员工连续多年上访,最终扳倒了钟学周。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0月,九佛电器厂100余名员工派代表到广东省检察院联名举报,得到检察院高度重视。2010年3月,钟学周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污等罪名正式立案侦查。

  法院认定,钟学周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将企业的股份和资产鲸吞为己有,贪污数额高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犯罪行为导致原九佛电器厂员工针对改制问题连续多年上访,社会影响恶劣。纵然如此,钟学周归案后未能如实供述罪行,并且未积极、主动配合退赃,无认罪、悔罪表现。

  珠海市中院五罪并罚,判处钟学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钟学周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近日终审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予以维持原判。(记者 董柳)

(责任编辑:尹彦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