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年。各级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工作,想干、敢干、快干、会干,进一步攻坚克难、协同推进,力争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要突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依法治市,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城市;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积极改善民生,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幸福深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充分显现自然资源和环境价值,加快建设美丽深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1.实行商事登记“三证合一”,建立和完善后续综合配套监管机制。加快商事登记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以信用体系为依托,建立完善“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无缝衔接、保障有力”的配套监管制度。加快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商投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主体资格审批登记制度等改革,推进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方案。
2.精简优化行政审批,着力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启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未纳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整合减少行政审批,清理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对企业资质的审批认证。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简化申请材料,明确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和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网上共享。
3.改革市场准入和政府补贴制度,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内贸流通体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控财政资金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政府不再直接出资办国有独资企业。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