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违建当事人若拒绝执法者上门 将被处以5万元罚款

2014年02月12日 10:07   来源:晶报   朱晓蕾

晶报记者 朱晓蕾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下称“条例”)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今年3月起正式实施。为适应当下我市的土地监察执法新形势,新修订的条例在理顺权责的前提下,将我市土地监察体制机制上升到法规条例层面外,还新增了不少措施来打击规划和土地违法行为。

  属地管理各司其职

  据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介绍,该条例1995年通过,2001年、2005年分别进行过修正,去年12月25日顺利完成了再次修订。

  我市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市、区两级执法的工作机制。新修订的条例对市、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职权进行了规定,据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法制处处长方玉龙介绍,目前全市各区的情况不同,执法队伍和力量参差不齐,有些街道还属于混合执法阶段,光明、龙华、大鹏、坪山等新区虽然有执法队但一直没有执法文书,新条例明确各新区均有同等的执法权,因而新区执法队有份无名的情况将成历史。

  “各区都要守土有责,担起自己的责任。”方玉龙表示,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实行属地管辖。除重大案件、争议较大以及类型较新的案件由市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管辖外,其他案件由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管辖。此外,街道也可以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名义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这就将执法权力更多地压到一线,便于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继续抢建部分工地监察人员可迳行拆除

  条例对“制止权”进行了很好的诠释,分为“书面制止”和“行为制止”。除了规定监察人员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正在实施或者可能继续实施的,可以及时向当事人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外,还通过“迳行拆除”实现“行为制止”,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已经送达而违法行为人继续抢建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对抢建部分迳行拆除。也就是说,当事者无论再加建1米或者1层,无需经过繁复的执法流程,监察人员都可以直接对加建部分进行拆除。

  方玉龙解释称,该措施并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书面制止无效后,对抢建部分迳行拆除是制止权的必要延伸。“就像公安部门执法,面对一些歹徒在逼不得已的危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必要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这里的拆除也是一样,有利于将规划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日常的执法中,拆除一栋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物,如果按照执法流程常常需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方玉龙表示,这对执法资源的耗费异常巨大。迳行拆除制度通过行使制止权,能阻断违法建筑的最终形成,从而避免了后续的处罚、执行工作,使执法效率得以提升。

  拒执法人员于门外罚5万

  本次条例还新增了多个查违新手段,比如,违法加建、改建的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处以5万元罚款。方玉龙举例称,不像过去,现在的很多违建者住在一些高档小区,这些当事人非富即贵,面对执法不露面不解决,给执法带来不少的难题。出台这样的法规后可以对这类人群进行威慑,提高配合执法的意识。

  与此同时,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监察职责时,发现向违反城市规划或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工程供水、供电或者出售预拌混凝土的,书面通知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供水、供电或者出售预拌混凝土。单位或者个人收到通知后未按要求配合执法的,同样可处以每场所五万元罚款。

  违建房地产权将被冻结

  对涉及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的房地产,条例规定,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作出决定,限制其初始登记或者转移、抵押登记。房地产权登记机构收到规划土地监察机构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办理。记者了解到,其实很早以前,我市就对违建采取过暂缓产权登记,但是多年来效果并不理想。方玉龙表示,由于该手段对抗不了司法,所以容易被部分当事人钻空子,一些人通过法院,还是可以将暂缓产权登记的房产转移出去,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发生,新条款是暂缓登记的升级版本,在方玉龙看来也是最为给力的,违建将都办不了房产证。

  而被依法没收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接收单位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后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以及有关材料向房地产权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市房地产权登记机构应予办理。这也为违建的最终出路打通了重要一环,方玉龙说:“没收回来的建筑物可以作为保障房或者重新利用给出了依据。”

  强制拆除费用由违建者承担

  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依法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依照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作出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其中,由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所在区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予以拆除;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限期拆除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而条例明确,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强制拆除的执行。更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明确规定,强制拆除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鼓励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

  条列还首次明确指出,鼓励新闻媒体加强对规划违法行为、土地违法行为和规划土地监察工作的舆论监督。方玉龙称,这种提法是首次新增,因为媒体对于查违工作的监督是压力更是动力。“很多时候都是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从而加速了我们查违工作进度。”方玉龙说,除了监督违建本身外,媒体还可以对他们执法人员进行监督,因为条列中也有提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规划土地监察职责中的违法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按照规定告知举报人、控告人。

  □链接

  各方齐行动

  合力治违建

  【公安部门】

  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发生109起暴力抗法事件,暴力抗法形势越发严峻,为此,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称正与公安部门协商,或将成立相关的专业队伍协助土地执法。因而在新条例中对此也予以明确,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协助和配合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对阻碍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住建部门】

  在日常的执法中发现,违建必然伴随施工,条例称,建设工程违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同时违反施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和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分别依法查处。这也是首次明确,在违建中的施工行为将由住建部门进行管理和处罚。

  【开发商、物业、业主大会】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预防和控制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报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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