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29名村官共受贿1200万 一审被判刑

2014年03月20日 15:21   来源:羊城晚报   董柳 马伟锋

  原标题:29村官被白云官场“地震”震出地面,昨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

  村官齐齐受贿,刑罚人人有份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马伟锋

  去年7月,广州市白云区爆发“官场地震”,81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村社干部43人。1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23名村干部及明星村5名村干部受贿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加上近期已获判决的人和镇高增村原村委会主任戴敏智受贿400万元案,白云区人和镇三个村的村干部共29人被物流公司1200万元贿款给“放倒”了。

  东华村23村官贿金人手一份

  问题出在一块70亩的土地上。2005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这块土地提供给白云区人和镇政府作为复建安置用地,属国有建设工业用地性质。

  2010年10月,白云区政府确定,这70亩土地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由白云机场第三跑道主体工程用地的人和镇东华村、汉塘村、明星村、高增村,按一定比例按建筑和土地成本分配建筑面积或收益。2012年初,广东申通公司董事长高汤根打算开发这70亩地,与四个村的负责人戴敏智、周本财、李瑞陶、梁锡全洽谈,并多次商谈约定合同签订后,高汤根将另行付给这四人好处费各400万元。

  其中,东华村村干部受贿案最为引人注目,在去年6月被广州市纪委当作基层腐败的典型“点了名”:当四个村分别签订完土地租赁合同后,2012年年底,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的账户收到高汤根转入的400万元。之后,他将这笔钱分给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村23名村干部,贿金人手一份,金额不等。

  牵头者为主犯获重判

  广州市中院在审理后,昨天上午对东华村23名村干部、明星村5名村干部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东华村原村委会主任周本财是主犯,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原村党支部书记黄树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余21人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不等。

  明星村原村支部书记梁锡全,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其余4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不等。

  高增村唯一的涉案人——原村委会主任戴敏智,同样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今年年初已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资料显示,当戴敏智2012年11月7日收到高汤根400万元的转账后,他将这400万元“独吞”了。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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