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广州市白云区委宣传部获悉,白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快报》记者10日采访太和镇头陂村违建时被打事件,白云区委12日上午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对打人者及涉案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据悉,打人事件中已有4名人员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记者被打事件发生后,广州白云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方武祥和太和镇党委书记唐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慰问受伤记者,强烈谴责打人行凶者,并表明区委、区政府将严肃处理此次事件。白云区委12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向全区通报事件情况,研究部署对打人者及涉案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
根据白云区的通报,涉案地块位于太和镇头陂村“狗门地”(土名),占地面积约50亩,土地权属单位为头陂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2004年郭锦秋任该社社长期间将该地块租给郑国辉、刘福会等人,租期20年。
该地块共建有11栋1至2层建筑物(6栋为砖墙结构,5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727平方米,其中10栋在2005年已建成,余下1栋建于2007年。2007年以后该地块没有发生新的违法建设。经核查,该地块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2010-2020年总体规划调整为园地。
该地块2007年被列为国家卫片违法用地图斑,白云区国土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当事人,并作出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该案当事人因违法用地破坏基本农田超过5亩,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对时任头陂村十二社负责人郭锦秋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已执行。
对于拆除违法建设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拒不执行,白云区国土执法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强制执行申请被法院裁定遗漏主体、事实不清,不准予执行,违建拆除和行政处罚未得到落实。
对该起殴打记者事件,广州白云区公安机关已对其中4名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对其余在逃人员进行追捕,并成立了专案组深入侦查,搜集线索,深挖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依法严惩不法分子,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广州白云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要求,督促头陂村和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落实整改,并继续补充和完善强制执行申请,坚决落实法律和行政的惩罚。
相关案件有关进展情况,广州白云区表示,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媒体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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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