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培训学校"一对一"教学变"一对五" 服务缩水

2014年03月27日 09:54   来源:当代生活报   

  “一对一”教学变成了“一对五”,教学双方对簿公堂

  服务缩水 该全额退款还是部分退款?

  核心提示

  花1.92万元学英语,南宁的刘女士想要的是“一对一”的优质教学。可交完学费,没上几节课,“一对一”就变成了“一对五”。气恼的刘女士将南宁市某培训学校告上了法院,要求全额退还学费。一审法院认定某学校确实未兑现承诺,应退还刘女士1.92万元学费。

  可该学校感觉自己很亏。他们认为,刘女士已经上过一些课程,全退学费对他们太不公平,而且“一对五”教学只是对学员的特别“福利”。3月26日,双方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再次“过招”。

  承诺“缩水”

  “一对一” 变“一对五”

  2013年初,为了准备出国,27岁的刘女士在网上看到南宁市某英语培训学校(简称培训学校)发布的对成年人进行英语培训的广告,于是便到该学校处咨询。该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她的情况,推荐她报名学习他们的“常规课程陆级别”。该校还承诺,在前3个月的第一个级别(破冰阶段)期间,实施的是一对一的教学,即一个老师专门教一个学生。

  于是,刘女士在当年1月13日,交了1.92万元的培训费,打算参加一年期的学习培训。但在上了一个多月的课后,“一对一”的教学,忽然变成了“一对五”,也就是一个老师同时给5个学生上课。自己交了那么贵的学费,换来的是这种“缩水”的教学,这让刘女士心里很不舒服。同时,她认为老师的教学态度也比较冷淡,刘女士心里总有种“上当”的感觉。于是,她与培训学校交涉,要求退还1.92万元培训费,但遭到拒绝。2013年2月28日以后,刘女士不再去培训。

  同年6月,刘女士将某培训学校告上了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刘女士认为,某培训学校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实施“一对一”教学,已经违约。她要求该校全额退还她培训费、利息、交通费损失。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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