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小学任意拔高教学要求说“不”。7日,上海市教委决定自2013学年起,在全市重点推进小学一、二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并逐步扩大至小学中高年级,要求学校通过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教师改变基于个人经验和基于教材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做法。同时,本市将适时修订小学语文教材。
当前小学教学与评价存在一些偏离课程标准要求的现象,如教学要求、作业要求和评价要求被人为拔高,学生必要的学习经历被忽视,针对学生差异进行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比较缺乏等。这些现象影响了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质疑。
对此,市教委强调推进小学阶段的“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引导学校和教师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以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开展教学与评价工作,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尊重孩子的差异发展和个性发展。
市教委强调,“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并非单纯地控制或降低教学基本要求,而是要根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教学基本要求和评价要求,在教学与评价过程中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维度,更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两个维度课程目标的落实,以及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为此,市教委提出,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实施多元评价,探索学年、学期等阶段性评价。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试。采用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市教学研究部门将开展对小学语文教材的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适时修订小学语文教材。市教学研究部门要梳理一、二年级语文等学科教学内容与要求,修订并公布《幼小衔接家长手册》等指导性文本。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