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开设“射击教官培训班”(图)

2014年04月08日 09:23   来源:南方日报   

  4月4日,肇庆市公安局响应公安部部署的“一线警察训练用枪”专项训练,启动特警队训练。许乐怡 李震声 摄

  根据公安部部署,从即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培训对象是大城市和市县以下公安机关一线民警。此举与此前公安部要求的尽量将更多警力摆上街面相呼应,目的是通过提升基层一线民警武器警械使用的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确保在执法执勤尤其是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做到依法、规范、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加强对街面治安秩序的控制能力。

  事实上,为有效解决民警在执法过程用枪的问题,去年9月,广东省公安厅就依托佛山市公安局举办了一期全省警务实战手枪射击教官培训班,为全省培养100名警务实战手枪射击骨干教官,充实并丰富了基层教官队伍力量。“广东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一直坚持以实战需要为牵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省公安厅教育培训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警察的实战技能。

  有效履职依法使用武器警械

  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权,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职、克敌制胜的基本功,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枪用好了能保护群众,一旦使用管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枪支走火、丢失、滥用等。正因为此,许多警察在实战中对枪支武器的使用非常慎重。

  去年以来,国内接连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公安机关面临的维稳和社会治安形势更趋严峻复杂,任务更加繁重艰巨。在上个月召开的全省近200名县级公安局长座谈会上,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强调,县区公安机关作为反恐应急的第一反应力量,要建立公开武装巡逻常态化机制,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快速反应能力,“尤其要教育和培训好我们的一线执勤民警,面对正在危害人民群众的暴恐分子,必须毫不犹豫、果断处置”。

  “果断处置”,对民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以及敢于用枪、善于用枪提出了要求。从公安部到省公安厅、地市公安机关,鼓励警察合法用枪的信息正在逐层传递。“依法使用武器枪械,这是警察的职业特征,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实战训练部副主任尹伟认为,应鼓励民警依法有效规范地使用武器警械,不能“因噎废食”。

  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合法开枪,能有效震慑犯罪嫌疑人。如2013年5月8日凌晨1时许,佛山同济派出所民警在抓捕撬车窗盗窃汽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时,遇嫌疑人暴力拒捕,民警果断鸣枪示警,随后将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5月28日13时许,佛山刑警在抓捕一名盗抢机动车嫌疑人时遭拒捕,警方鸣枪示警无效后,开枪将其击伤并抓获。

  要求掌握13个特种射击动作

  据了解,公安部此次部署的专项训练为期3个月,培训重点是大城市和市县以下公安机关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广东省公安厅就已强化对枪支使用的训练,突出培养基层实战教官。“很多地方实弹射击训练主要还是固定靶慢速瞄准精度射击,虽然现在有了站、跪、卧等不同姿势射击和快速上膛连续射击等应用射击训练,但仍然与实战中快速射击移动目标、追求首发命中的要求还有差距。”省公安厅教育培训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以佛山为试点开设实战手枪射击教官培训班,改变传统的训练方式,着力训练快速上膛的能力,要求民警熟练掌握13个特种射击动作并能用于实弹射击。这13个特种射击动作包括跑进跪射、返身仰射、前翻后射、跃身滚射等,体现了静止、行进、跑、转身、失去重心等实战中的不同运动状态,以及立姿、跪姿、卧姿、仰姿、卧姿反向等射击姿势。

  据此次特种射击训练的教官介绍,这13个特种射击动作突出“动”和“变”:“动”,就是做每一个动作都是在运动中,先躲避对手攻击,然后向对手发起有效进攻;“变”,就是做到每一个动作都能变换或缩小身体姿态,减小受攻击范围,变被动为主动,达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整套动作简单直接,也可适用长枪训练使用,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参训民警首先在有垫子等保护的场地上练习这些动作,掌握动作要领后,就手持空枪在水泥地上练习,然后再分别使用13个动作到靶场进行实弹射击。

  在熟练掌握射击动作的同时,教官还会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观看视频,进一步体会各种特种射击动作的运用,并结合视频学习相关法规,掌握能够开枪和不能开枪的各种情况,然后再组织情景对抗训练,在真实场景模拟中让民警体验如何快速拔枪上膛射击“歹徒”。参训民警表示,过去的训练过于讲究环数、发数,动作呆板,应用性不强,现在的训练更加贴近实战需要,对于在实际工作中什么时候应该开枪、如何开枪这些问题,心中更有底了。

  ■专家说法

  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鹰:

  加强民警危情 识别判断能力

  对本次武器警械专项训练,警务专家持肯定态度。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鹰表示,枪支的使用是综合能力的体现,核心能力首先是危情识别判断能力。

  “具体而言,就是有没有必须开枪、应该开枪的情形,比如所面对的是不是严重暴力犯罪,是不是遇到了紧急情况、开枪具有‘迫不得已’性,等等。如果判断过度,出现了误判,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王鹰教授指出,关于这一点,《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相关规定。在具备危情识别判断能力的前提下,才考验熟练地使用枪支的能力。

  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比较注重射击精度,忽略了对反应和判断的实战训练。而在国外,精度射击练得相对较少,主要练习的是快速射击和区域射击,把枪安全地拔出来、把子弹打出去,这是第一步,再加上精确的射击、稳定的心理承受力、准确的分析判断力和观察力,才能形成综合用枪的能力。

  王鹰教授认为,枪支使用要作为一项常规训练,除了在警校的培训之外,进入警察队伍还需要每年不断进行强化,锻炼手感,形成一种意识和习惯,通过熟练技巧进一步增强民警合法用枪的信心。与此同时,在枪支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形成细则要领,以进一步规范用枪程序。

  此外,他还指出,要加强基层民警的心理素质培训,“特警、刑警可能时常会进行武器警械的培训,但今后随着更多警力下沉走上街面,巡警、社区民警、交警也面临着配枪、使用枪支的问题,这些‘新手’在心理上有一个适应过程,所以要加大对这些警种的培训,消除他们配枪上路、合法用枪的紧张、焦虑感。”

  对枪缺乏足够的认识,对警方的用枪规范和枪支语言缺乏了解,会造成悲剧性的后果。因此,警务专家表示,除了训练警察,还须让公众读懂警察的“枪支语言”,懂得如何配合警察避开危险源,有助警察更好地对付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洪奕宜)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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