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发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广州、深圳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县级市(县城)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广东还开出了时间表:2014年上半年,各地级以上市采取应急措施有效解决隐患易涝点问题,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工作,并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17年底前,力争完成城市老旧管渠及易涝区域的排水系统和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消除城市内涝,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涝信息化管控平台。
各地级以上市还将建设信息化管控平台,加强城市降雨规律、排水影响评价、暴雨内涝风险等方面的研究,构建城市排水管网水力模型,逐步建立完善覆盖整个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的信息化管控平台,发挥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作用,实现雨情分析、水文分析、日常管理、辅助决策、远程监控、风险评估、灾情预警、指挥调度等综合管理功能。
在开发建设模式上,要求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排水防涝等功能,增加城市湖泊、河网等水面面积,到2020年,珠三角及沿海地区城市的水域面积率不低于10%,山区城市不低于6%,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植草场、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
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同步开展排水影响评价,积极推进可透水地面应用、雨水蓄滞系统设置、中水回用等技术利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