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藏资助贫困生政策:奖贷勤助补免

2014年05月20日 11:38   来源:西藏商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目前,以“奖、贷、勤、助、补、免”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西藏自治区已逐步建立健全。为帮助今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提供信息参考,区教育厅就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作了解读。

  “特困新生资助”政策——哪些学生可以享受该政策?该政策的标准是多少?

  可以享受该政策的学生包括考入区内外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子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企业特困家庭职工子女。考入区外重点高校的本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5000元;考入区外一般高校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元。

  “绿色通道”政策——什么是“绿色通道”?哪些学生可享受“绿色通道”?如何申请“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指各高校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被录取学生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收到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至学校,即可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此表将作为今后学习中评选各项资助的重要依据。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如何解决?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本息。

  “学费补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有几类,标准是多少?

  该政策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分三年代偿完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另一种是非中央部门所属的西藏自治区高校及西藏自治区生源区外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基层(乡镇)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5年及以上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自治区补偿或代偿。毕业生经公招录取分配到西藏自治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5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

  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目前,该政策正在调整中,待新政策出台后,相关要求以新政策为准。

  其他

  贫困家庭学生还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政策;西藏自治区计划内考入区内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校的学生可享受免费教育政策。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