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扩大电力直购试点范围 企业仍设准入门槛

2014年05月22日 09:36   来源:新华日报   黄伟 张晨

  用户与电厂直接议定价格,电网只收“过路费”。这项被称为直购电的改革在我省已试点两年,本周起将在全省扩大试点范围。江苏作为全国目前唯一有序推进试点的省份,此项改革带来哪些变化?又遇到哪些阻力?

  “以前从电网购电电价0.6547元/千瓦时,现在直购电每千瓦时便宜两分钱,去年我们直购电2.98亿千瓦时,节约640.5万元。”说起直购电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常州天合光能设施部主管王可荣报出一组数字。

  直购电是用户与电厂“自由恋爱”,最终电价由4项组成: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价、线损费及政府性基金。常州天合光能与国电常州发电厂是我省首批直购电试点企业,它们去年签订合同的直接交易电价为0.48元/千瓦时,加上另三项,最终到户电价仅为0.63327元/千瓦时。

  对企业来说,直购电省去中间成本。而对电厂来说,相较过去只能以统一上网电价卖给电网,现在有了更大的议价空间。以首批试点的8对企业和电厂测算,用户实际到户电价比电网公司销售电价降低约2.9分∕千瓦时,电厂平均上网电价提高1.93分/千瓦时,可谓双赢。

  在试点中利益受影响的是电网公司。过去,电网以国家确定的上网电价从发电厂购电,再销售给用户,而上网电价与到户平均电价之间最高相差0.2元/千瓦时。省电力行业协会理事长赵永仁坦言,上网电价与到户电价价差过大,主要原因是电价核算方式不透明。尤其是输配电价和线路损耗费更是一笔乱账,说不清的各种费用加入其中,最终通过电价转嫁给下游用户。直购电试点后,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分别核定输配电价和线路损耗费,这块原本可由电网自由调节的“奶酪”变得透明了。

  参与直购电方案制定的人士透露,首批试点启动时为确定线损费用,电监、物价、电网协商多轮,最后各有让步,主要原因是“来自电网的阻力较大”。

  首批试点中,张家港沙洲电厂与盐城悦达起亚签约的直接交易电价,甚至低于国家统一的正常上网电价,而其余7家试点电厂的直接交易电价都在0.46元-0.5元/千瓦时,未试点企业拿到的电价就更高。很多企业质疑,同电不同价,造成不公平竞争。

  企业质疑有其原因。我省试点启动后,常州天合光能享受直购电,其他光伏企业也跃跃欲试,但因试点规模未放开,徐州一家多晶硅企业最后无奈,只能选择建自备电厂以应对。

  “首批试点的交易电量只占当期全省全社会用电总量的0.3%,即使最近扩大交易规模后,年度交易电量翻了两番多,仍只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2%。”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主任顾瑜芳坦言,改革初期肯定是先行者先得利,但监管部门会兼顾公平。

  “与其他试点省份不同,我省对参与直购电试点的发电、用电企业设置了准入门槛。”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市场与价格监管处处长季刚勇介绍,首批试点的电厂要求是60万千瓦及以上的高效低能耗机组,企业来自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符合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的要求。

  本周启动的我省直购电试点扩围,企业将不再局限于大工业企业,用电量较小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有机会,但要求能耗指标先进、环保达标排放、用电负荷稳定,且同类产品电力单耗在国内或省内保持领先。条件成熟地区还可探索商业用户与分布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

  对此,江苏电网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认为,直购电主要靠电网对用户、电厂单边让利,时间长了、规模大了,可能增加新的不公平竞争因素。对此,南京大学教授钱志新认为,短期内电网现有利益格局肯定受冲击,但不能因此就不啃“硬骨头”,需要通过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合理的定价机制并非单方面挤压某一环节收益,最终决定价格的应是实际价值、供求关系和能耗补偿的长效机制”。

  尽管直购电试点争议不断,但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将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审核权下放省级层面。从国外实践看,直购电多在电力供应充裕、经济增速平稳的环境下开展,而江苏正处于扩大直购电规模的有利时机。

(责任编辑:徐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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