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场调节费拟年底开征 停车时间越长收费越高

2014年07月17日 15: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戴晓蓉

  路边停车收费试点一周后,路外停车收费调整传来新消息。昨天,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在市交委举行了“经济调节、绿色出行”专家咨询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拟于今年底启动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征收工作。

  收费方式:停车时间越长收费越高

  按照昨日专家咨询会上透露的信息,深圳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的收取方式为:直接与车主停车时长挂钩。即对于车主而言,所缴纳的停车费将分为两笔,一部分为目前的停车场所的经营性收费,另一部分则是停车调节费,后者为政府收取的行政性费用。

  同时,停车调节费的收取遵循“分区、分日、分时差别化” 原则。即交通越拥堵的片区收费越高;交通较拥堵的工作日收费高于交通相对不拥堵的非工作日;交通较拥堵的白天收费高于交通相对不拥堵的晚上。

  分区方面,则延续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的分区方案。停车分区一类区域包括罗湖、福田、南山、前海等核心区域以及宝安中心、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布吉中心等核心区域;二类区域包括原特区内除一类区外的区域以及福永中心、沙井中心、光明中心、观澜中心、横岗中心、坪山中心、坂田中心等区域;其余地区为三类区域。

  收费标准:根据道路车速情况可上可下

  最新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提出,深圳治理交通的平均车速目标为:中心城区和组团核心区路网高峰小时平均行程车速25公里/小时以上;其它区域30公里/小时以上。

  据悉,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的征收标准将借鉴新加坡交通拥堵收费的调整经验,建立与交通运行状况挂钩的联动机制,定期综合评估并动态调整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即收费标准将根据一段时间的平均车速,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以确保道路交通处于既不拥挤又不致出现道路时空资源闲置的状态。

  深圳将依托既有的道路交通指数平台,获得各路段、通道和区域的平均行程车速,并依托我市既有的道路交通指数平台,获得交通较拥堵的时段,以之作为深圳停车调节费调整的参考。

  收费对象:经营性停车场的小汽车使用者

  据了解,深圳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的收费对象为经营性停车场的小汽车使用者,住宅类停车场住户除外。这意味着,市民只有将汽车停放在自家小区停车场时,才不必缴纳停车调节费,而只要停在非自家小区停车场就都要缴纳该项费用。

  对此,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要求住宅区停车场区分住户及非住户分别收费,是因为,小区住户在本小区停车为拥有停车,不应限制。而对非小区住户收费则吸取了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如北京,此前只单单调整了非居住区经营性停车场白天(7:00—21:00)的停车费,结果形成了停车收费的价格洼地。车主“避高就低”,选择离办公区较近的居住区停放,导致非住宅类停车场无人愿停,车辆大量涌入居住区,给居住区停车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也削弱了停车收费政策对交通需求调控的效果。

  调价缘由:经济调控“治堵”势在必行

  原因1:城区高峰时段拥堵指数连年上升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市民购车量快速增长,我市的交通发展承受巨大压力。根据市交委的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87万辆,近5年年平均增长约15%,道路车辆密度国内居首。其次,我市私人小汽车使用强度高,以国际大城市东京为例,平均强度为每日0.87次,而深圳约为其3倍,达到了每日2.35次。

  伴随而来的是全市及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拥堵程度也不断加剧,截至到6月,中心城区工作日晚高峰交通指数为3.05,同比提高0.28;平均车速下降至24.52公里/小时,同比下降1.4公里/小时。同时,中心城区拥堵时长和拥堵里程比例有所增加,工作日缓行时长平均为53分钟,比去年增加15分钟;2014年6月工作日晚高峰常发拥堵路段占中心城区(不含高速、支路)比例为12.5%,同比增加2%。

  此外,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也已成为我市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根据市人居委的调查结果,目前,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我市大气污染源的贡献率超过70%,对PM2.5排放的贡献率达49.7%,也是导致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严重拥堵时,相同车公里碳排放增长50%以上。我市目前一年中有1/3左右时间都为灰霾天气,对市民健康构成威胁。

  由此,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交通发展,治理拥堵和环境恶化已变得刻不容缓。

  原因2:舍“限购”取“经济调控”符合市情

  据了解,国内外城市交通需求调控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小汽车拥有需求调控,如拥车自备车位、征收车辆首次登记税和牌照费、车牌拍卖、摇号等;二是小汽车使用需求调控,如道路拥挤收费、提高停车收费等。

  针对目前我市严峻的交通形势,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深圳市治理交通拥堵24策》等一系列指导我市交通发展和拥堵治理的纲领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将不实行“限购小汽车”的政策措施,而是利用设施供应、经济杠杆、出行管理和宣传倡导等综合手段加强对机动车使用的合理引导。

  对此,专家指出:限购小汽车必须和限制异地车同时实施才有效果,深圳属于广东省的一部分,是一个开放、多元、包容的城市,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限制异地车不符合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我市目前公交发展成熟,通过优化调整停车发展政策,提高车辆使用成本来引导小汽车向公交方式转移,更切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记者 戴晓蓉)

  释疑

  所征费用全部用于发展公共交通

  为什么要另外征收行政性收费——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而不是直接提高现有停车收费标准?对于这一市民和媒体普遍质疑问题,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给予了解释。

  现有停车收费为经营性收费,是经营性停车场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而收取的停放服务费,其收益归停车场经营者所有。直接提高现有停车收费标准,将变相为停车场经营者输送利益,容易造成市民误解,不利于政策的实施。本次提高停车收费的方案于2012年9月第一次向社会披露时,很多市民就曾担心和质疑过“提高停车收费后新增的收益如何分配、如何监管”的问题。

  据介绍,所征费用将以行政性收费的方式全额上缴政府财政,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等方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链接

  国内外大城市“治堵”之道

  东京:购车自备车位+市场调节的高额停车费+严格的停车管理

  在购买车辆时,购车者必须先提供车辆合理的停车空间。路外停车场实行自主管理、自主定价,收费相当昂贵,收费标准:中心区路外停车场每小时约合人民币40元至60元。采取严管与重罚相结合的手段来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违法停车车主负担拖吊费、保管费和罚款,合计人民币约2500-3200元。

  广州:限购+提高停车收费

  竞拍+摇号并行,全市中小客车年增量配额为12万辆,其中无偿摇号和有价竞拍各占一半。提高停车收费标准,道路停车价格与路外停车价格一样,一类区,每小时16元,24小时最高限价128元。 

  专家意见

  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赵发科:对于收取的调节费,政府一定要合理透明地运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重点要用在改善公共交通服务上,尤其是改善高峰期的公交环境,让市民更加愿意去选择公交作为出行工具。

  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王京元:全世界大城市普遍采用的经济调控方式比简单的限购等强硬性措施更容易得到市民的理解,也更体现效果。能够科学地推动市民的绿色出行,以达到减少交通拥堵和减轻大气污染的目的。

  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曾松:政府为了鼓励市民绿色出行,也可以设立一个奖励机制,增加市民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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