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全文)

2014年08月21日 14:43   来源:政府网站   

渝府办发〔2014〕8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2日

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掌握发展先机及主动权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水平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重点,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保障,深化知识产权市场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为把我市建成创新型城市、长江上游科技教育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知识产权总体水平位居西部前列,基本建成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保护环境优化、管理服务高效、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的知识产权强市。

  ――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大幅提升。全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释放,基本建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全市有效专利累计达到12万件,向国外申请专利累计超过25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8万件,重庆著名商标总量达到1800件,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2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年申请量达到200件,地理标志总量达到200件。普通作品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3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1000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累计达到200件,授权量达到150件。

  ――运用水平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全社会尤其是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开展创新、开拓市场的能力明显提高。重点产业专利密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种类达到2万种,产值达到1万亿元。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年许可、转让、出资入股、质押融资额达到100亿元。

  ――保护环境明显优化,内陆开放高地知识产权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全市统一协调、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恶意侵权、群体性侵权行为得到有效扼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位居全国前列。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效能不断优化。全社会齐抓共管知识产权的工作局面逐步形成。全市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运转高效,与直辖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更加规范,6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以上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机制。知识产权服务业初具规模,基本满足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服务需求。知识产权人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规模达到1万人,培养一批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专利管理中高级工程师。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1.加快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知识产权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产业决策机制。瞄准汽车、电子、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重点产业,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引进、联合开发、投资并购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围绕国际市场布局国外专利,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利储备体系。围绕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使农作物主导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达到100%,自有知识产权审定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提高到80%。实施质量强市、技术标准和品牌发展战略,纳入企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专利超过500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推行“版权+基地+市场”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具有特色的版权产业品牌集群。

  2.完善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定位,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支持都市功能核心区按照现代服务业中心定位,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版权、商标、外观设计专利,集聚知识产权资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按照科教中心、工业化主战场定位,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化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专利、商标,在工业领域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支持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按照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定位,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农林业、中药产业领域的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旅游商品和农产品专利,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把两江新区建成国内最具创新活力与产业规模的知识产权示范区之一,培育建设高新区、经开区和市级工业园等知识产权集聚区域。

  3.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资源和拓展市场的战略工具。研究制定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服务的相关政策,引导各类知识产权资源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高其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大力扶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产出水平大幅提高。鼓励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创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和重庆市著名商标,通过注册国际商标参与国际竞争。积极支持版权兴业项目,认定和扶持一批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培育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和优势企业超过100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超过100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企业超过500家。

  4.强化高校院所创造知识产权的市场导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鼓励和引导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方式的合作创新。完善科研人员创业政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开展岗位互动交流,推动科研成果市场化。进一步明确市级财政资助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中知识产权的产出目标,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考评。

  5.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获取发明专利、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投入作为研发成本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的知识产权权属与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积极落实职务发明奖励与报酬制度,切实保障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评定职称、晋职晋级时,将科研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绩效纳入考评范围。

  (二)拓宽知识产权运用领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6.优化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环境。支持重点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研院所转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培育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落实鼓励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将知识产权作为投入要素参股分红,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加大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发明人创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尽快形成市场规模。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培育和扶持一批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知识产权创业园,吸引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培育形成更多的市场创业主体。

  7.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引导社会资本建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向运用知识产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领域。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拍卖、保险、债券、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创新方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途径上市融资。以市场化方式构建知识产权质物流转市场,建立知识产权质物处置和价值动态评估机制。规范企业经营性知识产权纳入资产管理行为。

  8.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支持各类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支持市场主体依法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引进、集成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业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研发企业采取作价入股、转让或许可等方式运营知识产权。支持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组建专利联盟,对关键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进行集中管理、集成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与产业化。

  9.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服务工作机制。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企业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避免技术盲目引进和自主知识产权流失,确保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建设等科技活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避免重复研究和研发设施闲置,降低重大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

  10.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对外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强化国际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的交流合作。建立面向外国驻渝领事馆、办事处的知识产权情况通报制度,完善面向在渝外商投资机构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座谈交流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提升运用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强产品出口、专利技术引进及并购、出口产品目标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知识产权信息的推送,帮助企业制定海外技术并购路线图和指引。

  1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评估等市场化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00家,年产值达到5亿元。鼓励和规范各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运用市场化机制集成各种服务要素,活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搭建新型服务平台,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配套体系。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1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市与区县行政执法联动、举报投诉、维权援助等长效机制。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构建以仲裁、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健全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完善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将故意、反复侵权等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

  13.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深入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强化对创新的司法保障,做到保障的范围、强度与创新程度相适应。切实增强查明事实和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能力,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举证负担;加大损害赔偿的力度,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严格执行法律与适用司法解释,切实保障法律实施;高度重视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统一知识产权司法理念、裁判方法和裁量尺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

  14.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市与区县两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加强对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完善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保护联系制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深化版权保护“百家重点工程”,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推动企业完善保密措施,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15.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鼓励建立知识产权民间保护与行业自律机制,挖掘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中的巨大潜力,逐步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探索和推广,发挥仲裁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优势。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海外维权的指导与服务。鼓励、支持建立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提高维权和防范侵权风险能力。

  16.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分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能力。建立涉外纠纷快速应对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主动性和维权的成功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维权援助等工作平台的作用,提高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效能。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形成合力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17.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统筹。加强市与区县两级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协调机制建设。将知识产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科技发展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经济、文化等政策的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报告,衡量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完善版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体系。

  18.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文化传播体系。引导新闻媒体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理论和学术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文化研究传播基地。发挥老字号承载优秀传统商业文化的价值,建设优秀传统商业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志愿者重要作用,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志愿服务。

  19.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规划,加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市与区县行政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壮大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保险和信息分析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的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逐步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全市理工科高等院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程,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在中小学法律教育中增加知识产权有关内容。完善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每年听取专门汇报,研究解决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定期研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引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经济发展实际逐年递增。政府财政性科技、教育、文化、产业、贸易等专项资金应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

  (三)开展检查评估。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监督力度,将战略目标和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检查评估体系,每年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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