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两传统村落获中央财政保护支持

2014年09月03日 14:3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错高村一座具有200多年历史的房屋。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记者9月1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我区接下来将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建立保护管理机制,推动被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传统村落的永续利用。

  我区两个村落

  被列入其中

  三面环山,村前是一片湿地,沿林芝地区巴松措湖走到尽头,穿过一片青冈林,被人们称作“世外桃源”的错高村便呈现在人们眼前。错高村是林芝地区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村落之一,保留着工布当地建筑艺术的精华和成就,蕴藏着工布传统的民风民俗,反映了当地的历史风貌,传承着历史的文脉和足迹。

  位于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西北部的帮兴村现存民居房屋大多为20世纪20年代房屋,以石木结构为主,是典型的藏式林区建筑风格,与周边气候和环境融为一体,越来越多游客的目光正聚焦在此。

  而日前《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里确定的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我区以上两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其中。

  制规划建机制

  有效保护传统村落

  中国传统村落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被认为是“活生生的重要的地域文明载体”,传统村落的瓦解使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接下来我们将认真编制保护规划,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这两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需要保护的要素主要有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以及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方面。同时,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落实责任义务,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出台支持政策,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建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具体来说,传统村落保护将依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旧、旧里透新”原则,让各传统村落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而自治区住建厅成立的传统民居保护专家委员会将对传统村落档案建立、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建设项目选择与申报、项目建设以及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挖掘与保护结合

  合理利用文化遗产

  据了解,接下来我区在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上将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插花”混建和新旧村不协调。挖掘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社会等价值。

  同时保持传统村落的真实性,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注重文化遗产内涵的真实性,防止一味娱乐化等现象。注重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传承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生活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过度开发。

  此外,还将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挖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开展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挖掘经济价值,发展传统特色产业和旅游。

(责任编辑:秦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