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年起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实行季度通报
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
2015年,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为15.6万人,其中研究生1.9万人,本科生7.9万人,专科生5.8万人,总体预计比2014年增加1.5万人,增幅10.8%,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10月11日,本市下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开始,本市正式实行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季度通报机制。
《通知》指出,从2015年开始,市教委实行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季度通报机制,根据各高校按月填报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进展情况月度报送表》,定期对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促进各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齐头并进,共同提高。同时,市教委将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优势,为高校和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全面、有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各高校要落实好扶持政策,让创业学子尽早尽快对接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职业技能培训、招聘活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申请有关项目的资金支持。市教委将对获批有关项目的高校,同步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支持和必要的政策倾斜。各高校要依托校内现有资源,或与社会上成熟的创业孵化器合作,建设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指导、项目、实训、孵化等多方面的支持,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市教委将启动和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项目”,对优秀的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打造就业创业精品公开课、创业项目成长激励金大赛、创业项目专项竞赛、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宣讲会、就业求职口才礼仪系列讲座等特色品牌活动,带动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生动、蓬勃开展。
本市高校还要积极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培养提供优质人才。市教委和各高校要积极搭建天津高校与京津冀企业的交流平台,让高校的科研优势服务于企业,让更多高校毕业生了解并投身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为京津冀都市圈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各高校要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与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各高校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把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制定、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调整、班子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