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环保局消息,12月大气专项执法周,北京将重点围绕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开展监察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倍处罚并予以曝光。
目前,北京已进入采暖季,冬季供暖使得燃煤污染排放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特点,煤烟型污染成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采暖季期间,全市环保、城管、质监等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不断加大对燃煤使用及排放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污染物排放超标、露天焚烧、燃煤散烧、煤质超标等违法行为,形成并保持对燃煤污染的执法高压态势。12月大气专项执法周,环保部门将重点围绕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开展监察监测,重点检查脱硫除尘脱硝等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按时添加脱硫剂、煤渣煤堆是否覆盖、锅炉及环保设施是否同时起停、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发现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对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倍处罚并予以曝光。同时,环保、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对大兴、顺义、昌平、房山、通州等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焚烧及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今年3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环保部门已持续开展了9个大气专项执法周,严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周期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06起,处罚金额超过2000万元,其中废气超标排放的75起,占7.5%;无废气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530起,占52.6%;无环保审批或验收手续的187起,占18.6%;煤堆、料堆、渣堆等未采取防尘措施的60起,占6.0%;未使用清洁能源的34起,占3.4%;危险废物、噪声超标、未申报登记等其他违法行为的120起,占11.9%。
另外,截至10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5.2万余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195起、处罚金额6455.50万元,其中大气环境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325起、处罚金额2967.75万元,分别占总数的60.4%和46.0%,其中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案处罚936起、处罚金额2077.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