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自2014年12月12日起,苏州市将恢复执行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买新房最高可以贷到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最高可以贷到7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何洁
可全部用公积金贷款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建明介绍,此次恢复执行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为了继续加大对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新房最高能贷公积金50万元,二手房35万元,如仍不能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就只有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政策恢复后,符合条件的职工除了支付一定的购房首付款外,剩余部分全部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解决,这既有效解决了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又节省了利息支出。
朱建明称,该政策早在2012年下半年就已经实施,但由于之后房产交易市场快速升温,公积金贷款需求猛增,全市公积金资金高位运行,该政策不得不于2013年初暂停。
形成差别化政策体系
朱建明介绍,多年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在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全力保障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支持缴存职工的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统筹兼顾公积金资金的供给与使用。此次对中小套型住房贷款政策的恢复,使苏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结构更加完善、品种更加丰富,初步形成了针对不同保障对象的公积金差别化贷款政策体系。
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公积金不断加大政策倾斜与服务保障。在保障性住房无法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情况下,苏州市公积金中心率先伸出援助之手,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房源”,按照正常的公积金贷款发放。申请贷款时,首付款比例只需总房价的二成以上;在计算可贷额度时,还可以上浮3万元。并且从2012年开始,还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进行利息补贴,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职工,公积金在满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基础上,支持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原来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五成以上,降低到了三成以上。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上浮后仍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低1.5个百分点左右。
相关数据
前11个月已发放
公积金贷款57.28亿元
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已经向21772户家庭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28亿元。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330户、52.41亿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1442户、4.87亿元;中低收入家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95户、8769万元。当年,共为2656户中低收入家庭办理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507.13万元。
楼市量价齐跌
上周销量环比减27.56%
住宅均价下跌一成
据苏州市住建局数据统计,上周苏州楼市呈现了量价齐跌的态势。苏州住宅共成交1530套,环比减少582套, 减幅27.56%。价格方面,商品住宅均价10031元/平米,下跌10.84%。
对于住宅成交量的回落,业内人士分析,主要是因为12月首周是市场调整期,加上12月1日起,苏州市区购房合同需要使用新的版本,由于新版本签约流程比以往复杂,导致数据显示滞后。不过从成交量来看,近期解除限购、限贷,政策效应逐渐显现,降息对楼市成交影响也较高,预计接下来成交量会企稳回升。
对于昨天发布的苏州公积金恢复执行中小套型住房贷款政策,苏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沈健表示,本轮公积金调整对于苏城楼市的发展无疑又是一项政策利好,这次调整尤其针对刚需一族,且导向非常明确。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对刚需入市会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何洁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