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回应“手机预置软件应允许卸载”:正在研究

2014年12月27日 11:25   来源:新快报   

  “手机预置应用软件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今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上书工信部,提出如上诉求。记者昨日从省消委会获悉,上书获得国家工信部回应,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已受委托对手机预置软件自由卸载等问题进行研究。

  今年8月,省消委会发布了一份由深圳市消委会提供的消费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98.6%的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

  据此,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二十一个地级市以及顺德区、横琴新区消委会,于10月底联名向国家工信部“上书”,提出三条要求和建议:手机生产商将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且允许用户自由卸载;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明确告知消费者预置应用软件的名称、性质等重要信息及卸载方式;加强预置软件市场监管,完善预置软件检测标准。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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