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2014年我省新农合基金运行良好,医改新农合各项任务圆满完成。2015年,我省将稳定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参合率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
2014年,我省参合率达到99.4%。2014年全省共有2191.3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较上年略有增长。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全省115个新农合县(市、区)筹资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390元(个人缴费70元,财政补助320元),比上年提高了50元。新农合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门诊补偿比例达到60%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到100—5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元,大病保险补充报销高达40万元。纳入门诊报销的慢性病超过30种,年最高可补偿1万元。统筹区域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7%,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4类重大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继续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增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和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四种疾病,将我省新农合保障的重大疾病增加至24种,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比例达到70%。与爱佑慈善基金会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农村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免费手术治疗项目。截至10月底,共收治重大疾病患者13494名,新农合补偿金额1.57亿元,其中1633名在定点医院给予了直接补偿;成功救治先心病患儿474例,新农合补偿金额938万元。
2015年,我省将稳定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参合率在95%以上,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90元。逐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参合农村居民受益程度。适时提高统筹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市级统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2015年我省将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即时结算,继续跟踪和指导18个分级诊疗试点县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切实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分级诊疗病种范围;拉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差距,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新农合逐级转诊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条件具备时,全面推行新农合按病种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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