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试行党代会常任制

2015年01月15日 12: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福田区六届二次党代会1月14日上午闭幕,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致闭幕词。

  1月14日上午的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福田区委关于从严从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福田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两个文件。

  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决定将区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扩大至福田。根据1月14日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福田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福田区党代会在届期内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区委全委会决定,也可以随时召开。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福田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以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代表工作的文件为依据,同时借鉴宝安、盐田两个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城区的经验做法,结合福田实际制定,共5章29条。接下来,福田区委还将配套出台相关的专项工作制度,保证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要求、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福田区六届二次党代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福田区委关于从严从实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意见》,并以2015年区委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

  《意见》以“三严三实三保障”为总体框架,创新实施“双述双评”上下双向考核,明确各基层党(工)委书记以及区党代表既要向区党代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也要向下级党组织或定点社区的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记者 朱良骏)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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