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定价目录 政府定价项目减半

2015年01月19日 16:4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18日公布新版《上海市定价目录》,政府定价项目由原先的108个减少到53个,缩减幅度达到51%。

  本次上海大幅缩减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为扩大市场开放,加快服务业发展,放开重要专业服务领域17个政府定价项目,比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服务收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房屋征收补偿评估鉴定收费、房屋拆迁委托服务收费等。

  二是为激发生产企业创新活力,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放开重要商品领域16个政府定价项目,比如本市生产或销售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植入型医用材料价格、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价格、生鲜牛奶收购价、食盐零售价格等。

  三是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运行效率,放开公用事业领域13个政府定价项目,比如崇明三岛车辆渡价、货运出租汽车价格、固定本地电话费等电信基础资费等。

  四是为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放开公共服务领域9个政府定价项目,比如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民办中专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

  另一方面,保留政府定价项目包括重要公用事业、基本公共服务、重要专业服务三大类别。其中,重要公用事业主要保留了电、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中具有垄断性质的21个项目;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保留了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住房、文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等22个保基本项目;重要专业服务类主要保留了道路车辆救援、犬只狂犬病免疫等市场竞争不充分或服务双方达不到平等、公开条件的10个项目。

  此外,上海还将部分区域内或区属性的项目定价权限下放区县政府,比如区域性出租车、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辖区内纳入保基本范畴的养老机构基本服务等。

  “本次目录修订,主要是为了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赋予各类市场主体的定价自主权,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最大力度地改革和完善定价机制规则、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透明、使政府定价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放开政府定价目录,并不是“一放了之”。上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的《上海市定价目录》发布实施后,将多措并举,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进一步加强定价程序、成本规制、成本信息公开等配套改革,确保政府定价行为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行业管理和价格行为监管,保障市场价格运行平稳。

  “通过放开政府定价权限,将政府价格管理的重心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转到价格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更加注重行业监管机制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以及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上述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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