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致力于法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标准化
六大专项行动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增创法治优势。步入2015年,改革与法治两项工作成为了深圳宝安区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项主题。建设一流法治城区,成了护航深化改革的“软条件”。宝安区区委书记田夫强调指出:要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以改革的手段深化法治建设。
在刚刚结束的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体代表讨论并通过《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实施意见》(后简称《实施意见》)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作为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现代化国际化湾区新城建设的需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保障、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的需要。
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宝安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驶入快车道。
“法治宝安”建设成效初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系党和国家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市宝安区近年来分三阶段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18个专项行动,明确了法治城区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司法公正、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多方参与普法宣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成果体现于敢为人先。
23岁的外来劳务工小伍走进了位于兴东社区文体中心一楼的“法律超市”,他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的问题。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下,他收获了满意的答案。2009年,新安街道在海华社区率先开设了第一家“法律超市”,成为全市首个由街道办事处与高等院校以“政学结合”的形式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提供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超市化服务。5年间,法律超市在宝安基层社区遍地开花,成为了司法服务对接群众需求的基层窗口。通过“教授进社区”“大学生进社区”与“法律进社区”相结合,化解矛盾与纠纷在基层,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满足了辖区居民的各类法律需求。
先行先试的例子,在宝安法治建设进程中处处可见。2014年5月,宝安法院正式受理了宝安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方的楼村水库垃圾倾倒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这是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写入“有关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深圳市首宗成功立案的有关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案件。
成果体现于体制创新。
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圆桌审判、庭前社会调查等审判程序、引入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承担非深户籍缓刑未成年犯判后帮扶矫正、发挥“共享阳光”未成年犯帮扶公益基金功能,促进罪错少年帮扶事业可持续发展、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和企业,促进少年法制教育、社会救助、职业能力培训等社会管理创新。近年间感化失足少年4623人,帮教非监禁刑少年1567人,8人考上大学,2人考上中专……近年来,宝安打破了青少年犯罪预防中法院单打独斗的体制,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司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不久前,在上海举行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30年座谈会暨第3届少年审判论坛上,宝安法院少年庭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并作为广东省唯一代表介绍少年审判工作经验。司法体制改革的“宝安模式”开始走上前台。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