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福州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福州市政府机构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目的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机构改革改什么
政府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先手棋”,是其他领域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
从2014年4月份开始,市里就密集对市、县两级政府机构设置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调研的核心就是为了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职责分散等方面突出问题。调研发现,我市原先在机构、职能设置中不同程度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的地方:
在食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管方面,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多部门“分段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存在监管真空、监管盲点等问题;
城市管理方面,涉及环卫、园林、路灯、行政执法、市政道路、排污排水等职能,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统筹机制,且部门之间责权不明、缺乏协调机制;
经济管理方面,宏观经济管理与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交叉,运行管理不畅……
一些部门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职责不明,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凡此种种,都成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拦路虎”。
政府部门在改革中
实现“瘦身健体”
结合福州新区建设和福州构建海西金融中心的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改到位、放彻底、管得住”的要求,通过改革着力解决“职责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2014年12月3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
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意见》进一步理顺了政府各部门职责关系,整合相同或相近职责,优化了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责配置,将市政府工作部门由45个缩减到38个。
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福州政府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根据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理体制调整的实际,从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实际出发,福州率先在全省进行了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和职能的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明确了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管理并承担监管责任,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必须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
实行大部制的还有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在原市容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大城管”,将原先设置在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委的城市管理职能划转到城管委,优化整合城市管理的资源、监管、保障等要素,强化城市的综合管理能力。同时,福州还在此基础上建立城市管理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处置涉及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等12个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市金融办的组建彰显了福州的省会特色。作为省会城市,福州金融业的市场规模约占全省的1/3,却没有设置单独的金融管理机构,工作机制不健全。新组建的市金融办将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委的金融工作职责进行整合,进一步加强福州构建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工作,强化和发挥金融业对福州发展的支撑作用。
改革中,福州还对政府各部门的56项职能进行优化配置,政府部门在改革中实现了“瘦身”“健体”;缩减编制职数5.06%,“物理变化”“化学反应”转变了政府职能。
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激发发展动力
与《意见》一同公布的,还有第一批15家市直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这是全省设区市中最早公布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近期,福州还将公布市、县两级的全部权力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机构改革的同时,减少行政审批、公布权力清单,就是要求各级机关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悉,近年来,福州经过多次清理,全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由442项减少到了去年底的73项,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设区市之一。今后,市级层面还将继续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真正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
随着市市场监管局的组建,福州已基本在全市的乡镇、街道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将70%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沉到基层一线,监管力度明显加大。与此同时,3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也在对内设机构进一步进行微调,以确保更科学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