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济南市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在11月底前完成市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改革过程中严格控制编制。
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这轮改革中涉及机构调整的任务,多数重要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济南市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据了解,下一步济南市改革的着力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抓好清权、减权、优权、制权四项任务,市县两级都要确保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强化监督管理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放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尽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同时,创新公共服务。在推动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是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
至于改革的具体的时间表,会议要求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在11月底前完成市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
解决职责不明问题,切实理顺权责关系
会议印发了《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市与县(市)区改革的重点。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放在改革方案的落实上,放在解决一些部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问题上,切实理顺权责关系。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要做好与市政府机构改革有效衔接,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并结合实际搞好自选动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针对事业单位改革,济南要求,结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对照省里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尽快出台济南市的改革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规范整合力度,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会议强调,要强化编制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各级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财政供养人员保持总体稳定。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