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推行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 成本约10万元每人

2015年02月06日 16:54   来源:法制晚报   温如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全文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下称方案)。

  根据方案,北京市通州区被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将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据介绍,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全域面积906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132.6万人,户籍人口6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3.9%。根据总体目标,预计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5%;预计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2%。

  试点 租户亦可积分落户北京

  方案要求,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

  到2017年实现9万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构建并运转良好。试点区70%以上的工业大院实现集中集约利用,初步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的投融资体制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方案指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跨区域生态合作共建和城镇化融合发展为特征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区。

  为此,方案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另外,方案还要求强化居住证积分与公共服务待遇挂钩。

  测算 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 成本约10万元/人

  方案提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一是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主要针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外来常住人口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经初步测算,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10万元/人。

  二是本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典型乡镇,试点期内解决3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农转居问题。

  通州区政府主要承担交通、市政设施、义务教育、医疗等设施建设费用以及就业培训支出等。企业或村集体承担农转居人口的社会保险、就业补助费用等成本。个人承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资金。

  经初步测算,本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25 万元/人。

  方案 三方分摊 个人承担社保房租等成本

  方案对上述成本进行了分摊。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试点期内拟推进6万外来人口市民化。政府承担由于外来人口市民化带来的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扩容以及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等方面的支出。

  企业负担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成本。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租金等成本。

  另外,方案表示,将设立城镇化政府引导基金。设立规模为 200 亿元的通州新型城镇化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出资 20%,其余资金通过市场机制解决。根据试点目标,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