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代表:严格加大地下水污染惩罚力度

2015年02月13日 11:28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记者 吴声婧

  海南省水质性地表水资源短缺问题日渐凸显,把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市县逐渐增加,由此而带来的严重问题是,地下水资源污染不断加重。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刘成才等代表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建议》,建议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地下水开发模式,严格加大地下水污染惩罚力度。

  刘成才等代表指出,目前海南省部分城市由于缺乏科学合理开采布局和调蓄,各地区开采程度很不平衡,使得有限的地下水资源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利用,造成有些地区严重超采,而有些地区则尚未合理开发。有的部分沿海地区市县,还存在因地下水开釆过度,造成了海水入侵环境地质的严重问题。同时,全省普遍存在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水治理设施配套不完善、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环保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畜禽排泄物不经处理便乱排乱放,导致地表和地下水体严重受污染。

  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及工业“三废”的排放量日益增大,而这些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出,构成了地下水的主要污染源。同时,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造成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客观上为废污水的加速入渗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此,刘成才等代表建议,健全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地下水长期观测点监测网,增加监测频次和水质指标,将企业监测井纳入监管范畴。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坚持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开展重要场地和区域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严格加大地下水污染惩罚力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地下水、地表水污染防治。

  同时,要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地下水开发模式。开展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联合调度,以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主。地下水以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资源主要作为局部水资源缺乏地区的水源,沿海市县缺水地区可以考虑海水淡化。充分发挥规划的基础导向作用和刚性约束作用,加快编制专项规划,配套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为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实现总量控制和优化资源配置奠定基础。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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