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今后不得任性 惠州消委会将与律师团队合作

2015年03月09日 14:01   来源:南方日报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张先生家里的淋浴喷头出水小得可怜,用他的话说就是“滴滴答答,泉水叮当。”最后发现是此前购买的一台全屋净水器阻压所致。然而,当时销售净水器的老板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不予解决。

  从2015年3月15日起,张先生的诉求有望得到更有力支持。

  售后服务今后不得任性

  3月6日,市消委会秘书长苗瑞青格外忙碌。随着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据他说,当天接待的各家媒体就有七八个,话题只有一个:在新的一年里,惠州市消委会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消委会确定2015年的主题为“携手依法共治,安全放心消费”。他向记者解释说,从今年开始,活动主题由各省消委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主要来源于即将实施的一部新法规:2015年1月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进行了细化,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其主要特点有:列举负面清单,规定经营者商品或服务质量保障义务;细化误导情形,明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确保责令落实,故意拖延将受罚,保障无理由退货,护航预付消费,保护个人信息,惩治霸王条款,打击服务侵权。

  例如,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售出商品或服务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责任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净水器阻压导致没法正常用水的张先生,如果是2015年3月15日之后遇到此类问题,便可以据此向有关部门申诉。

  将与律师团队合作维权

  消委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组织,在消费者遇到利益受损时主要发挥的是咨询、调解等辅助性作用,一旦双方调解中未能达成一致,特别在面对网络销售等日益复杂的消费场景时,消委会往往面临维权力度不足,专业水平欠缺等问题。

  苗瑞青向记者透露,市消委会将在今年寻找律师团队,进行深度合作,目前具体合作细节正在洽谈,一旦正式签署协议,今后将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直接和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据市消委会统计,2014年,市消委会共接待各类咨询10865此,受理消费者投诉1225起,成功调解121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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